日前,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就医(配药)医疗费用异常,根据《昆山市参保人员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试行)》(昆人社规[2013]1号),其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暂时作挂起处理并停止使用,同时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请上述参保人员(名单附后)携带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相关的就医记录资料(含检查单、化验单),到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606室)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通告。
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日前,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就医(配药)医疗费用异常,根据《昆山市参保人员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试行)》(昆人社规[2013]1号),其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暂时作挂起处理并停止使用,同时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请上述参保人员(名单附后)携带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相关的就医记录资料(含检查单、化验单),到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606室)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通告。
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445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