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个别参保人员医保卡使用的通告20211101

日前,发现个别参保人员就医(配药)医疗费用异常,根据《昆山市参保人员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试行)》(昆人社规[2013]1号),其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暂时作挂起处理并停止使用,同时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请上述参保人员(名单附后)携带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相关的就医记录资料(含检查单、化验单),到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606室)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通告。

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序号

社保编号

姓名

身份证

黑名单类型

起始时间

备注

1

11928820

**

13043219******0143

挂起黑名单

20211022

费用异常

2

11102893

**

41032819******2028

挂起黑名单

20211026

费用异常,现场检查人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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