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宋宾

本报讯 市医疗保障局把办好医疗保障事业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期实践要求,切实做好为民惠民便民各项保障和服务,努力打造细致贴心的医保服务,全面推进共享发展行动工作,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里。

2021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联合多部门出台有关文件,继续增加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

据悉,市医疗保障局以保障参保群众基本权益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牵头拟订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监管机制、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公共管理服务6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2条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单位。

以拓展缴费方式为依托,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了《淮北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550元提高至580元,明确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和参保接续规定等内容,搭建全省统一的新征缴信息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窗口+自助”相结合的缴费模式,切实方便了参保群众。

以健全完善政策为抓手,不断补齐医保制度短板,出台了《淮北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资源来源、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承办方式等内容;同时,出台《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统一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慢特病病种、鉴定标准、用药目录,调整提高了待遇保障水平。

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的通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并指导县区医保部门按照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议管理。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淮北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试行)》,专门制定了“双通道”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评估标准予以明确,指导经办机构及时将相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实现了“双通道”医药机构县区全覆盖,方便群众就近购买国家和省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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