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仨小时查了12起摩托车交通违法!涉及不走辅路、最右侧车道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云鹤

为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守护交通安全环境,针对市民反映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历下交警大队联合历下区公安分局开展了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仨小时查了12起摩托车交通违法!涉及不走辅路、最右侧车道

11月23日21时许,历下交警召开整治行动部署会,副大队长孙凌云对行动进行了部署,强调安全防范措施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摩托车“飙车”“炸街”等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以及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动部署会后,历下交警大队工业南路中队、奥运片区中队,历下区公安分局龙洞派出所,分别在经十路主路、辅路设卡,对过往摩托车逐一检查。

经过3个多小时的检查,累计检查各类摩托车110余辆,查处摩托车不在辅路、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违法12起,乘坐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3起。

历下区交警大队工业南路中队中队长厉颜涛介绍。摩托车由于其车体稳定性差,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追逐竞赛、噪音扰民、争道抢行,无证、超速、酒驾、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很容易造成人、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每年的冬季也是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多发时间段,所以近期大队也是不断加强对摩托车违法的查处力度。近期,部分市民反映经十路、窑头路等路段存在摩托车“炸街”“飙车”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就安排了警力进行了查处。在近期的行动中,我们已经依法拘留了多名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摩托车驾驶人。辖区的通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所以今天的行动中没有发现有非法改装这类的严重违法行为。这一次,我们又组织了大量警力,对此区域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回马枪”式的检查。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也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遵规守法出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交警仨小时查了12起摩托车交通违法!涉及不走辅路、最右侧车道

此次行动除了执勤交警外,还邀请车管民警现场对摩托车进行查验,对于查获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核实车辆登记状态和技术数据,判断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历下车管所所长尚健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摩托车受到很多驾驶人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但是部分驾驶人为追求个性和刺激,买车后到摩托车经销、维修或改装机构,非法改变已登记的车辆外观,如增加或减少座椅、灯具改装、更换挡泥瓦或是号牌架形状、位置等,甚至换装大排量气管或将原有的排气管消音装置抽除,经过改装后的摩托车,行驶起来噪声巨大。尤其是夜间,非法改装排气管摩托车的声浪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还有个别车主铤而走险,购买一些未经核实是否为合法手续车辆或无法登记挂牌而套牌的俗称“水车”的摩托车。这样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所以说,想要体验驾驶摩托车的乐趣,驾驶人需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资格和按规定挂牌、年审后方能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购买摩托车后必须尽快进行注册登记(挂牌),悬挂车辆号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驾驶排量较大的摩托车行驶至人员密集区域时注意减速慢行,轻加油门。

摩托车法律小常识:

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罚款200元。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摩托车车上路行驶: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扣证。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2分。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罚款500元,责令恢复。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2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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