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法治社会,什么东西都讲法。一块土地是谁的,那就是谁的,别人无论如何都夺不走,然而,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有人实际占用这块地超过10年,那么土地就归占用者,原主无法再主张所有权。
80年代,一个中国农民来到美国,耕种一块荒地10年,后来原主发觉,要求赔偿,法官却把土地判给了这个中国人,这件案子在唐人街传为美谈。
1987年,福建泉州的王二五在美国哥哥的帮助下,远涉重洋来到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初到美国,他不会说英语,技能方面除了种地什么都不会,这位朴素的中国农民认为自己只能洗洗盘子、在中餐馆打工。
彼时,王二五的想法很简单,攒够一笔钱,回国买几亩地,娶个媳妇就行了。然而,他根本想不到,自己最终在美国获得了一家农场。
王二五虽说学历不高,但却是家乡农校毕业的正经农艺师,精于稼樯之术,他天生对种地有一种亲和力。他看到德克萨斯州地广人稀,到处都是长满草的荒地,很是心痛,没事就开着哥哥送给他的二手车到郊区闲逛。
到美国第一年的9月份,他因为开车迷路,误入一大片荒地,他兜兜转转,发现没有农牧场主圈地的栅栏。
王二五很久没种地了,很想一展身手,就在这块地试着种了几亩蔬菜。这块土地太过肥沃,不到半年时间,就产出了惊人的蔬菜。王二五通过哥哥的关系,找到了一家专门为唐人街供应蔬菜的公司,他把菜全部卖给了对方,一下挣了几千美元。
这可比在餐馆打工强多了,王二五又开垦了几亩地,提心吊胆地等待着土地主人的制止,然而始终没有人露面,他索性不断扩大种植规模。
王二五精于耕作,种植的蔬菜比当地化肥种出来的质量好,很快成了唐人街几家蔬菜公司争抢的对象。为了满足唐人街的蔬菜供应,他一共开垦了50亩耕地,在德州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农场。
2003年,在美国生活了16年的王二五,不仅靠着50亩耕地娶妻生子,还在土地上盖了一间豪华别墅。孩子不断长大,开销增多,他想出了一个大计划,他要开垦周围上千亩荒地。
他购置了大量农机,雇佣了几个墨西哥人当帮手,因为动静太大,他的做法终于被土地的原主发现了。
这块地的主人叫约翰·斯马克(John Smark),一个继承祖业整日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16年来,他甚至没有亲自到自家的地上看一眼,就靠着祖上的财产挥霍度日。
当他得知王二五占用了自家土地后,立刻让律师发出措辞严厉的法律文书,要求王二五即刻退出被占土地,并赔偿这十几年来的土地使用费。
王二五接到通知,登时感到一股凉气由脚底板直冲脑门,斯马克要求的赔偿数额很大,完全超过了他这些年的收入,他想不通,自己这些年在荒地上的劳动,为什么得不到承认?自己只是不想让土地荒废,这有什么错?难道这些年的劳动全都付诸流水?
然而,就在绝望之际,王二五却迎来峰回路转。原来,在美国法律中有一条“时效占有”原则。这条原则简单解释就是:某人在未取得土地物主的同意下占用土地,超过一定时间,便会反客为主,掌握土地。所以,“时效占有”也被称为“反占有”。
要满足“时效占有”原则,占有者必须因个人利益使用或耕种土地,对土地的占有应是连续的,排他的(包括原所有者)等。
换句话说,只能自己耕种,不能租给别人,只要你连续耕种一定时间,那这块土地就归你了。
在这起纠纷中,王二五满足了大部分“时效占有”条件,最终衡量他是否获得土地的因素就是占有时间。
斯马克在王二五占有土地多少年后失去索要的权利,美国各州的规定不一样,在他们所在的德州,根据“民事权利与赔偿法”,原土地所有者若没有在占用者占用土地的10年内提告法庭,那么,占有者就可以在没有任何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合法拥有土地。
王二五早期开垦的50亩耕地,早已过了10年之期,所以不用赔偿斯马克,土地也归王二五所有。而他准备新开垦的土地,因为占用不足10年,还属于斯马克,他要赔偿部分损失。
最终,王二五赔偿了斯马克一部分钱,而他也获得了50亩土地,成了美国的小地主。
王二五的经历,体现了美国社会的游戏规则和公众政策。他占用别人的土地,不仅没有错,反而受到法律保护。
从中国文化的视角看,王二五的行为无异于占山为王,做的不地道,但在美国,带有侵略性的“进取精神”一直受到保护,这也是美国从当初13个殖民地变成超级大国的推动力。
文丨棱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