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说我点赞过多,那这个‘过多’的标准是怎么界定出来的?”日前,一桩“顶级会员”诉大众点评网侵权案二审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法院驳回了网友毕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毕某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二审未当庭作出判决,基于双方都表达了调解意愿,合议庭表示会于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3月8日澎湃新闻)
网络时代,“点赞”对于绝大多数网友来说,实在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朋友圈看到朋友发的文图信息,出于礼貌点个赞;看到自己喜欢的公号文章或视频,发自内心的点个赞;更别说为了参加各路商家举办的打折优惠活动而被亲朋好友要求帮忙点赞了。但是很多人想不到,有人却因为每天点赞数量太多,而被网站给予了一系列处罚,对此处罚不满的网友,又把网站告上了法庭,最终引发了一场罕见的“点赞官司”。 因为点赞太多引发官司,此事过于鲜见,所以引发了网友们的普遍关注与热议。虽然二审后法院的调解结果如何,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点赞“点”出一场官司,而且一审法院判决网友败诉的事实,还是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 大众点评网站对网友毕某给予包括扣分、禁言、降级等一系列处罚的依据,就是毕某在短时间“疯狂点赞”的行为。按照网站提供的证据,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毕某日均点赞2-3万次,最高记录为单日3.7万个赞。其中大量单个点赞用时低于1秒,例如一小时点赞4888个,平均0.75秒一个赞。 网站认为毕某上述行为“极端异常”,完全不符合一个正常人的行为,所以怀疑毕某是使用相关的电脑插件实现如此高的点赞数量,而非在阅读思考后对内容认可而实施的点赞行为。如果平台放纵此类行为,则必然会影响消费者对网站数据真实性的判断。而毕某则坚持“我喜欢我就赞”,并且否认利用电脑插件来进行点赞。 不得不说,毕某这样的行为,确实是不符合常理的,更重要的是这种不经过思考,根本无从判断“喜欢”还是“不喜欢”的点赞行为,无法实现真正的点赞功能,也就与网站设置“点赞”的目的和意义相去甚远。正是鉴于此,一审法院认为其行为确属会扰乱平台正常秩序的行为。因此,大众点评平台依据约定,对毕某的上述行为采取处罚,不属于侵权行为,驳回毕某的所有诉讼请求。 这件事对普通网友的警示意义就在于,点赞看似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背后却可以反映一个人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所以我们在进行网络活动的时候,最好不要随意点赞,而是应该遵从自己的内心,真正喜欢的,值得点赞的,才给予点赞,因为我们的点赞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却可能会对其他人的判断、选择带来客观影响,所以网络“点赞”的真实,也影响着网络生态的真实,每一个网友都有责任来维护这种网络真实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