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要求,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禁止散煤复燃等要求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清新、良好的空气质量环境,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的节日氛围,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守法者。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遵守应急响应相关规定。
二、争当先锋,做大气污染防治的践行者。从我做起,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露天焚烧,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物等,使用清洁能源,不燃烧劣质煤炭,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主动创造安宁和谐的节日环境。
三、勇于担当,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者。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主动向一切环境污染行为说“不”。勇于劝阻,积极举报,发现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发现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拨打“12342”、“12369”举报。
四、身体力行,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主动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以及燃烧劣质散煤对大气环境和安全健康的危害,推行移风易俗,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大气污染防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静待春暖花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少一点燃放,多一片蓝天,共同携手为建设生态省会作出积极贡献,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的吉祥年!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来源: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