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22日报道,亚利桑那州众议院一个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将在某些情况下,在8英尺(约2.4米)距离内拍摄警察执法的视频视为非法。投票结果为7比5,没有民主党州议员投票支持该法案。该法案将提交州规则委员会,然后再提交众议院全体表决。
卫星通讯社报道配图
这项由共和党众议员约翰·卡瓦纳(John Kavanagh)提出的法案是对早些时候提出的一项法案的修正,该法案规定,未经警察同意,在15英尺(约4.6米)范围内拍摄警察视频为非法行为。
该法案规定,如果“录制视频的人没有获得执法人员的许可”,对警察的行动进行录像将是非法的。
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警察的同意,拟议法案也不会禁止个人拍摄有关警察行动的视频。
该法案规定,个人“如果没有妨碍合法的警察行动,包括搜查、戴上手铐或进行现场酒精测试,则可以录制遭遇警察的情况。被警察拦下的车辆的乘员如果没有妨碍警方的合法行动,可以拍摄下这一执法过程。”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支持者指出,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将侵犯个人权利,并将限制追究警察责任的能力。
美国国家新闻摄影师协会已经写了一封公开信,反对这项拟议法案。信中写道:“我们极为关注的是,法条不仅违反了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和新闻条款,而且也违反了在公共场所拍摄和记录警察执行公务的‘明确存在的权利’。”
卡瓦纳是该法案的起草人,他坚信该法案符合美国宪法,他说:“我认为这完全符合宪法,并将警察的安全与公民权利、公众看到执法人员行动的权利相权衡。”
根据拟议的法案,非法拍摄警官的行为将被归类为轻微罪类别,而在被警察要求停车时继续拍摄将被升级为轻罪。目前还不清楚的是,如果根据拟议的法律而非法获得拍摄美国警察行动的视频,是否会成为法庭上可接受的证据。
该法案在该州众议院委员会以7比5的投票结果通过,没有得到民主党议员的支持。该法案仍需通过亚利桑那州众议院的表决,共和党在众议院席位上以31席对29席占有优势。(编辑:S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