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首发“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指法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其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在发出之前,温岭法院委托该市司法局做了社会调查,确保法官更好地了解监护人的履职情况。

小明的监护人在接受专业的指导帮助后,表示今后会将儿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关注其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履行好父母的职责。(李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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