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边钰
来图书馆,忘带身份证?没关系,社保卡也可以借阅书啦!4月21日,四川省图书馆启动“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赵红川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勇共同启动社保卡与公共图书馆阅读服务有机融合工作。这意味着即日起,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将陆续启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作为读者借阅证,实现图书借阅、图书查询以及馆外访问馆藏数字资源的读者服务,并探索实现全省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图书通借通还服务。
此前,读者到图书馆借阅,可以通过身份证注册,或办理借阅证借阅。不过,未成年人因未到申领身份证年龄,到图书馆通常只能借用家长证件借阅。启动社保卡与公共图书馆阅读服务有机融合工作后,未成年人可通过社保卡直接到图书馆借阅。此外,作为我省人社和文旅部门联合推出的便民惠民服务,此举打通了部门间信息系统,通过共享融合,充分利用社保卡“实人实名实卡认证”功能,让群众使用实体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就可享受图书借阅服务,提升便民度。
据了解,截止4月初,我省已经有36家公共图书馆实现实体社保卡借阅,29家公共图书馆实现电子社保卡借阅。随着社保卡与公共图书馆阅读服务有机融合工作的逐步推进,今年底,我省206家公共图书馆有望均实现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当借阅卡这一服务功能。
如何使用电子社保卡借阅图书?读者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社保卡”,通过激活电子社保卡,注册成图书馆读者后,便可实现借阅。
省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借阅图书的便捷度,提高全川人民阅读水平,加快幸福四川、文化强省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
(省图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