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
省市区街道四级医保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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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更好的守护群众看病就医的“钱袋子”。8月31日起,省市区街道四级医保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处、历城区医保局、街道医保工作站根据“属地化”“网格化”管辖原则,通过“1+2+3”的抽取方式,对历城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抽查。
临床、法学、会计及医学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历城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省医保和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主题集中宣传月的基础上,省市区街道四级医保部门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信息进行筛查。同时,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按规定填写法律文书,合法收集案件证据,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执法程序严格化、规范化、合法化。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现场加以指导,并积极找出共性问题,提出监管建议,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从源头解决医保基金流失的问题。本次联合检查行动有效地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监管质量,发挥了理论创新对监管实践的指导作用,巩固了宣传成果,营造了良好的守法环境。
下一步,历城区医保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质量,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监管、严震慑、零容忍”,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稽核处科长钟萌,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韩东,历城区医保局副局长郭军、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东风街道党工委委员、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吴静,第三方专业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