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烧烤店注册“人生一串”纪录片出品方索赔500万

一部以烧烤美食为题材的纪录片《人生一串》大火,但片中的一家烧烤店在拍摄后的第二天,便申请注册了“人生一串”商标,该店还通过大众点评网等线上平台发布广告,发展加盟。

为此,纪录片出品方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烧烤店、大众点评网经营方告上法庭,并向烧烤店索赔500万元。3月24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人生一串》纪录片出品方起诉烧烤店侵权

2018年6月,一部以烧烤美食为题材的纪录片《人生一串》在各大网络平台播出,获得广泛好评。位于吉林长春的钱锋炭缸烧烤总店是片中众多烧烤店之一。在拍摄后的第二天,该店的经营人郭万强在餐饮类别上申请注册“人生一串”商标,并于2019年4月开设了以“人生一串郭万强吊炉烧烤店”为店名的新店,“人生一串”四个字被广泛用于店招、菜单等处。同时,该店还通过大众点评网等线上平台发布广告,自称“人生一串住邦广场店”“人生一串全国总店”“人生一串烧烤线下体验店”,发展加盟商,收取加盟费。

2020年4月,纪录片《人生一串》的出品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为由,将郭万强的烧烤店和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汉涛公司”)告上法庭。同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系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为由,对郭万强所持有的“人生一串”商标作出无效宣告。

两原告认为,被告烧烤店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原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大众点评网的经营方构成帮助侵权,要求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要求被告烧烤店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烧烤店称在拍摄结束后第二天申请商标是巧合

在庭审中,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两原告主张的纪录片名称“人生一串”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两被告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构成被告应承担何种责任。

被告烧烤店辩称,对“人生一串”商标被宣告无效,已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其注册的“人生一串”创意来自于烧烤店原来的口号“嗨嗨人生 就撸一串”,其中就有“人生”“一串”字眼。烧烤店自2008年开始多年来一直经营烧烤,2017年1月24日申请注册“人生一串”商标时,纪录片还在筹备、踩点阶段,作品能不能完成、播出还是未知数,原告不能以一个未知的知识产权来否定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

烧烤店一方还称,纪录片属于文化娱乐领域,与餐饮属于不同的领域,不属于竞争关系。在纪录片筹备期间,烧烤店为原告提供了拍摄场地、素材,作为参与方,烧烤店对纪录片的宣传提高了相应的知名度。

2018年2月取得商标权时间早于纪录片的开播时间,其经营完全在授权的范围内,不构成侵权。烧烤店虽具有发展加盟商的计划,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加盟商开展业务。原告根据加盟广告计算经济损失没有依据。

据了解,摄制组在被告烧烤店拍摄的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22日。对于法官询问称,为何选择在拍摄结束后的第二天即1月24日去申请商标的问题,烧烤店解释,这只是一个巧合,当时并不清楚片名是什么,只是提供了素材、场地的便利。“一个商标从创意到申请是需要时间的,我们不可能在两天内想到这个商标再去申请。”

汉涛公司认为,知名度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原告作品播出时间、地域、对象、宣传持续时间、程度等,知名范围和保护边界应做谨慎认定,尤其该案还涉及视频作品和餐饮服务的跨类保护问题,是否构成知名商品名称请法院认定。大众点评网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下架了相关店铺信息,履行了相关责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470 字。

转载请注明: 壹现场丨烧烤店注册“人生一串”纪录片出品方索赔500万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