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人人参与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
文明交通是展现城市文明的窗口
守法出行是构建平安和谐
交通环境的前提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烟台开发区自2021年9月6日起,
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
NO.1
行人闯红灯
NO.2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
NO.3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NO.4
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
NO.5
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
NO.6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劝导指挥
NO.7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地点停放
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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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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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初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主动认识到错误并当场改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拒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将严格依法扣留非机动车。对拒不配合工作、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知相关单位或组织,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各行其道,走文明路
开文明车,做文明人
共同维护平安、文明的交通环境
来源:烟台开发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