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金柱(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金柱1957年12月出生,蒙古族,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
他曾在黑龙江省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楞宝力格公社插队,在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内蒙古党校青干班学习。历任赤峰市敖汉旗法院庭长、副院长,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院长、党组成员、院长等职。
2017年1月,金柱调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后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2021年3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召开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巡查情况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在会上表示,要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问责倒逼整改责任的落实。
马世忠表示,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针对司法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梳理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有效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
9月28日,内蒙古高院发布关于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关于坚持开门搞整顿的工作要求,内蒙古高院将进一步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条线顽瘴痼疾、机关作风顽疾、影响公正司法突出的问题等。
此前,内蒙古高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今年4月被查。
(原标题:金柱,主动投案)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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