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新吾 李祖姣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非法牟利的行为破坏营商环境。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刘希娅建议,相关部门应制定《关于职业打假人非法牟利行为处理办法》,开展职业打假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遏制以“打假”为名义恶意投诉等不合理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法院、行政机关联动协调整治机制,精准打击犯罪行为;提高办案质效,一旦发现职业打假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将制假售假、栽赃陷害、敲诈勒索等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建立统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实名举报制度等。
刘希娅代表还建议,尽快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格界定“消费者”范围,明确将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之外,一旦认定为职业打假人,审慎适用“退一赔三”“退一罚十”规则,坚决规制职业打假人恶意消费公权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