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黑名单】新闻阁7月30日讯 国家旅游局近日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国将全面实施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包括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息。
根据《办法》,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如果具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几类不良信息,应当公开。相关部门将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延迟报送、玩忽职守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此外,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旅游经营业务申请或者其他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申请时,应当查阅申请人是否在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名单中。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旅游市场秩序失范,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失信行为频发,《办法》通过公示惩戒方式,打击旅游失信行为,形成倒逼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做好不良信息的填报、公示及相关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企业黑名单详情细节梳理 媒体解读旅游企业黑名单背后深意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王衍用教授表示,之前有游客“黑名单”,《办法》就是企业的“黑名单”。双管齐下的策略,将有助于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水平和效果。
中青旅质检合规部总经理李广表示,相对而言,行政处罚措施是硬性,这种企业失信行为公示制度是软性的,但其对品牌的负面影响力是颇大的。后续推进过程中,要用好软、硬两套打法,有利于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公布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示期限为两年。公示期限届满,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申请查询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国家旅游局将建立和完善旅游经营服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示平台,逐步形成诚信建设、信用缺失的惩治等方面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该负责人透露。
原标题:国家旅游局:违法失信旅游企业将进“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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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旅游行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我国将全面实施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29日在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说,《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印发。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29日在全国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说,该局正在研究建立“义务导游”制度,计划在5A级景区开展义务定点讲解活动。
暑期旺季将至,全国旅游、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联合行动,全面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百病之源”的不合理低价。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11日在京联合召开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是今年全国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三部门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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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说,不合理低价是旅游市场乱象“百病之源”。近期昆明等地接连出现“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事件,根源都是不合理低价。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整治不合理低价,需要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要按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行为。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实施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
李金早说,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快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共同责任。要加强合作,标本兼治、惩建并举,建立健全市场监督长效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三部门将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
据介绍,在强化三部门综合执法的同时,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出台《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发布“旅游失信行为记录”,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并与公安、工商、交通、税务、物价、金融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有关部门将公布的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记录,使旅游失信行为者付出巨大代价。
原标题:旅游企业存失信行为将被录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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