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母亲所在敬老院的费用逐年递增,郑女士无力独立负担,而母亲却舍不得将养老金拿出来,郑女士被迫向海淀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母亲把养老金先拿出来作为养老开支,不足部分再由子女共同负担。然而在案件背后,存在着双方多年来积累下的情感郁结。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家庭的裂痕逐渐弥合。
女儿违背常理起诉老母
海淀法院日前迎来了一场罕见的官司,年近六旬的郑女士,因赡养问题,把年过九旬的老母亲诉至法院。
郑女士表示,现年96岁的母亲和现年93岁的父亲于1989年离婚,父亲离婚当年回成都再婚。2010年7月,父亲丧偶后又回到郑女士身边,因郑女士已担负着母亲的赡养义务,父亲回来后不得已将两位亲生父母且超高龄的老人一起赡养。但是父亲坚决不同意与母亲办理复婚手续。为此母亲非常不满,经常谩骂父亲,导致父亲身体健康日益下降,目前已经不能自理,但头脑依旧清楚,表达自如。
郑女士在父亲回来的一年半中,即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将父母接到自己家赡养,并请了保姆照看,母亲天天与保姆吵架,导致10天左右就得更换一次保姆。郑女士无奈之下将父母送到了四季青敬老院进行赡养。从2011年12月至今,两位老人在四季青敬老院居住了5年多的时间,这段时间里她自认对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
另外,由于郑女士的父母结婚时属于再婚,所以郑女士有三名同母异父的哥姐,还有三名同父异母的哥姐,均在北京市城区居祝但他们对父母非常冷淡,很少看望和打电话,其中有3位几年都没有来看望父母,只有郑女士同父同母的妹妹与郑女士共同照料父母。
希望老人自担部分费用
因妹妹患有较为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所有照料和赡养父母的责任都落在郑女士的身上。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聘请专人护理,郑女士每天都要到敬老院护理父母。
郑女士称,自2010年7月至今,她一直独自供养着母亲,并且支付母亲全部生活费和敬老院的费用,只有医疗费是她和妹妹各出50%。由于母亲年事已高,在敬老院的费用逐年递增,目前父亲需要聘请专人护理,自己退休后养老金较低,无经济能力独自承担母亲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敬老院的费用,因此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希望法院判决母亲将养老金拿出来作为自己的养老开支,不足部分再由郑女士与妹妹共同承担。
另外,郑女士的母亲希望其他子女能亲近她,经常口头或书面承诺百年之后赠与其存款。自父亲回来后至今6年多的时间里,母亲的养老金1分钱也不舍得花,积攒下来以空头许诺的形式来欺骗其他子女。
目前,郑女士对母亲天天照料、日日护理,做到了女儿对母亲的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为了避免母亲在去世后爆发家庭矛盾,郑女士征求了母亲的意见,希望法院通知她的三名子女到法庭,处理她的存款,以及明确全体子女尽赡养和照看义务。
给老母亲写信阐述诉因
立案后,郑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写给母亲的信,大意如下:
您已96岁高龄,自我父亲从成都回到我身边至今已6年多的时间里,您没有让我和父亲过上一天好日子,在经济上您常年盘剥我,因为我已经退休,自己的养老金不够替您缴纳敬老院的费用,您和父亲的敬老院费用一再上涨,您再不将自己的养老金拿出来,我实在无力担负。在精神上您常年折磨我和父亲,刚入敬老院时我父亲能够推着您在敬老院里走上一两圈,而现在父亲已经站立困难,需要有专人护理了。而我每天都去敬老院为您服务,从不间断地照顾您,也得不到您的同情。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突破伦理的底线将您告上法庭,为了请您重新规划生前余年,请您在法庭上重新指定监护人对您进行日常生活照料。
提出两个方案赡养母亲
在信中,郑女士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其他子女在五棵松的房子里照顾母亲,因为母亲是超高龄老人,身边必须有人照顾,但母亲不愿用保姆,所以请母亲征求其他子女的意见是否对其进行生活照料和监护义务,如果有其他子女愿意对母亲进行照料和监护,郑女士可以腾出其五棵松的房屋,但母亲必须在有子女陪同的情况下居祝而郑女士自己负责照看父亲。
方案二是母亲仍由郑女士照料,但母亲需把国家给予的基本养老金放到敬老院财务室,由敬老院财务室每月从银行存折上划转基本养老金约3500元,不足部分由郑女士和妹妹共同垫付。同时,郑女士保证每周带母亲出敬老院去餐馆吃一次饭,买母亲喜欢的食物。
郑女士在信中对母亲的存款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母亲把5名亲生子女都约到法庭上,当着大家的面出具存款单据,并说明除去日后郑女士和妹妹垫付的敬老院费用后如何分配、由哪位子女监管。郑女士在信中称:“这件事必须办,坚决不能在您百年之后,您的其他子女向我索要您的存款。这件事也是我要到法院解决的重要原因,我不能让自己27年(从1989年您得脑血栓开始至今)照料您忍受了难言之苦和折磨,还让您日后给我埋下恶果。”
母女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郑女士向法庭提交了公证书、母亲写的字据、存折,以及敬老院工作人员、家政人员和邻居的证言,除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情况外,还证明母亲的养老金数年来1分钱未动,且母亲另有存款数十万元。此外,郑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给母亲洗脚、掏耳朵和带母亲吃饭的照片,以证明自己对母亲尽了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郑女士的母亲仅在答辩时称,郑女士所诉事实和理由不清楚、不成立,但对证据未当庭进行质证。法庭上,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一周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先是认真、深入了解了郑女士和其母亲的情况,发现郑女士和母亲以及郑女士的妹妹三人之间相处的还算融洽,郑女士对父母双方颇尽孝道,敬老院和街坊邻居也有目共睹。而老太太的退休金并不算低,但长年一分不动,加上其他存款,老太太已经积攒了有数十万元。
老人吐露心声达成和解
法官耐心询问老太太为何如此,老太太犹豫许久吐露了心声。她考虑到自己与郑女士父亲系再婚,且双方之前均有其他子女,自己与郑女士父亲再婚后又有了两个女儿,而自己又与郑女士父亲离婚了,郑女士父亲回京后又不肯与自己复婚,考虑到复杂的家庭环境,老了无人管的担心和恐惧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心底,所以才拼命攒钱,打算哪个子女对自己孝顺就把财产给哪个子女。
最终双方经法官劝说,裂痕逐渐弥合,并决定回去仔细考虑斟酌。第二天,老太太交来了和解方案,为妥善解决矛盾,自己决定由小女儿即郑女士的妹妹赡养,所有养老金和存款也都交给小女儿保管和支配,但郑女士必须对老太太尽义务,对其他子女是否尽义务不做强求。郑女士随后也撤回了起诉。
■法官释法
赡养义务包括精神慰藉
本案主审法官刘艳表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赡养标准应以老人的实际需求为限,并综合考虑家庭、子女收入、负担等因素。
本案中,郑女士母亲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在郑女士母亲能够独自负担的范围内,法院一般不会再对子女做强制性的要求。但需要明确的是,赡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满足,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即便是老人在经济上能够负担一部分或基本能自足,子女仍应履行“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义务。针对此种情况,法官才既劝说老太太不要过多地希望不在身边的子女尽多大的义务,而要珍惜眼前人,多顾及身边的、对自己正尽义务的子女的感受,同时也劝告郑女士和其妹妹多体谅老人的想法,告知家庭和睦是幸福的源泉。
一名老人从写有“老有所养 老有所依”标语的围墙前走过。(图文无关) CFP 资料
原本想要尽孝心的三个儿子,却为老人去谁家居住而大打出手,并均不同程度受伤。
10月10日,家住青海西宁市泰宁花园的刘老太一谈起10月3日发生在自家的事情,就忍不住叹息。
刘老太说,自己今年80岁,老伴去世已经有10年了,平日,她的三个儿子都非常孝顺。
10月3日,三个儿子全部来到刘老太家团聚,团聚中,三兄弟均喝了不少酒,由于刘老太所居住的小区采取的是集中供暖制,兄弟三人都表示,自己家是分户采暖,想接刘老太回自己家度过取暖期前这几天,让老人少受一些罪。
三兄弟为了让母亲去自己家,都表示自家采暖条件好,言语中,逐渐产生了矛盾,随后,三人争吵愈发激烈,争吵中,老三一拳挥向了大哥,老二在拉架中也挨了一拳,随即,老二也加入了战团,随后,三人被刘老太和邻居拉开,后兄弟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住院治疗。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欧洲澎友”:这老人一定是块大肥肉,或者是只大“熊猫”,银子大大的有。
网友“客户端澎友”:这架打的好
网友“1221”:完全不知所云……
网友“铿锵大叔”:这个老人有福气。
网友“洪宇01”:可以有!好好商量,老人家晚年有依
网友“美国澎友”:中国有这样的事。不好说。不好的怎么没有报道啊。
网友“IDEOLOGIES”:_(:з」∠)_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网友“广东东莞澎友”:不是要拆迁了吧?
网友“山山水水”:哪个实习生写的新闻-_-#
网友“青牛”:兄弟睦,孝在中的道理都不懂,算什么孝顺,该不是为争遗产而争养老人吧?
(1970-01-01)
世界上最伟大的莫过于母爱了,图上的就是百岁老人和她的儿子,儿子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从出生一直到现在一直都是由母亲一人辛苦的照顾着,这么多年一直都是无怨无悔细心的照顾着。
当年母亲和父亲结婚之后,生下了女儿之后,转年就生下了他,可是在孩子几个月之后发现孩子的一些行为和正常的婴儿不太一样,然后带着儿子去了医院,结果检查结果让一家都很伤心,孩子患有先天性的脑瘫,孩子的父亲感觉绝望了,唯一的儿子从了脑瘫,受不了打击的他,依然和妻子离婚了,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妻子开始独自照顾着脑瘫的儿子,这一照顾就是六十多年。
这么多年下来,老人照顾的孩子都很好,身上没有一块痤疮。身上也是很干净,老人曾经说过,虽然儿子有病,但是他一直都是她的精神支柱,所以才能够活这么长时间。
可是老人毕竟年纪也很大了,所以最终还是去世了,在老人走之前,好心人将脑瘫的儿子抱到她跟前,儿子满脸的泪水,可是就是说不出话,母亲也是很舍不得孩子,满脸的遗憾,愿老人一路走好。
(2017-08-28)
郑州,7月20日下午,天气阴晴不定。身着礼服的军人队列整齐,迎接自己的战友归来。
被迎接的战友此刻却是悄无声息的:杨树朋,四级军士长,33岁,入伍15年;李磊,下士,22岁,入伍5年。五星红旗覆在他们的灵柩上,礼兵护送灵柩下飞机。
当地时间7月10日18时39分,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1辆装甲车在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总部营地被一枚流弹击中,造成正在执勤任务的中国维和人员2人牺牲、2人重伤、3人轻伤。今天,是两位牺牲的烈士李磊和杨树朋回家的日子。
在新郑机场,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遇袭伤亡人员回国迎接仪式在一片肃穆中举行。
身着礼服的军人队列整齐,迎接自己的战友归来。 本文图片均为军报记者 图
列队军人胸口佩戴白花,手持“维和英雄,忠魂归来;前锋勇士,浩气长存”横幅。烈士亲属也早早来到这里,等待英雄归来。
15时15分,载着李磊、杨树朋烈士灵柩的军机平稳降落,缓缓滑到停机坪。在怀抱烈士遗像的礼兵引导下,覆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烈士灵柩由礼兵缓缓抬下军机。军乐队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官兵代表向烈士敬献花环,全场人员向英雄三鞠躬。
伴随婉转低回的《思念曲》,礼兵护送烈士灵柩入灵车。队列中,杨树朋不到6岁的儿子陪伴着母亲,李磊的母亲坐在轮椅上止不住眼泪。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乙晓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杜恒岩前往迎接。乙晓光在仪式上向烈士表示沉痛哀悼,向烈士亲属和受伤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向坚守在国际维和一线的全体官兵致以崇高敬意,称赞以李磊、杨树朋等同志为代表的广大维和官兵,勇于挑起参与国际维和的重担,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祖国赢得了崇高荣誉。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和中央军委对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遇袭身亡官兵善后和救治工作高度重视,非常关心一线维和官兵的安危,派遣工作组赴南苏丹维和任务区,看望慰问维和官兵,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中国派出军用运输机和专业医疗救援飞机,接运烈士和伤员回国。
一同搭乘飞机回国的还有在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遇袭受轻伤的战士姚道祥、吴乐;受重伤的陈英、霍亚会已于17日搭乘专业医疗救援飞机回国,安排在北京接受治疗;宋晓辉经过治疗后恢复良好,主动要求重返战位。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志勇”:爱我中华!
网友“鹿万能”:愿逝者安息!向英雄致敬!记在小本子上希望我可以一直记住你的名字^ ^
网友“wang”:前仆后继,英雄走好
网友“无”:烈士的名字都错了,是杨树朋,不是杨树鹏
网友“叶子”:难道我们士兵的血白流吗?
网友“u勿忘初心”:致敬!
网友“气门穴”:致敬为国家奋斗的战士!
网友“三千”:英雄致敬
网友“规规然”:英雄一路走好!
网友“0”:致敬
(1970-01-01)
单身公寓、二人世界、三口之家,我们总在琢磨着怎样让自己的家,紧跟潮流、有品位、有格调。那么,你想过为父母、为爷爷奶奶,装修一个适合他们的家吗?
老人家总会特别节约,做点小事就不习惯开灯,可是也容易导致老人摔倒。为了让老人不开灯也能看得见,这套房子最大化的打开了窗框范围,整面墙都是透光玻璃利用自然光线。
客厅、餐厅、厨房各个空间可以贯穿,除了必要的承重墙位置,其他的墙全部拆除。
超现代感的开放式,视线从厨房直达餐厅,而餐厅的视角可以直接延伸看到客厅,家里变成了全通透感,风格上的统一显得更轻奢时尚。
卧室依然将采光利用到极致,次卧安排成休憩区,与主卧视线相通。
上世纪的黑白电视机、老相册,手缝的衣服、被褥,都是他们年岁的印迹,在大面积的墙面全部做成了收纳柜体。
而这间屋子里收纳设计几乎随处可见,卧室里有两面入墙式的收纳柜,而且采用的是大框架,上层高度适宜,无须踩凳子。
窗台做成胡桃木延伸平台,方便爱养花花草草的爷爷放些绿植,而最重要的是,方便老人扶着走。
茶几轻便,方便挪位,当爸妈想靠在沙发上泡个脚看电视时,可以安全地把茶几挪开,搁上洗脚盆。
餐椅是较稳重的胡桃木,考虑到老人起身的习惯,选择了带有扶手的布艺木椅,柔软且方便起身落座。
家里全部铺了木地板,在经常走动的区域放置地毯。
卫生间的把过道留的更宽,马桶的旁边贴心的设置了一个扶手,选择了浴缸而非淋浴,老人每天可以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大面积地漏干湿分离,哪怕在小的细节,都为爷爷奶奶周全的考虑到。
与其在每年父母生日时挖空心思送份礼物,不如做点真实有意义的事情,渗透进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过,装修得再温暖细心,也比不上你常回家看看,回家了,它才是家!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