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8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让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现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成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新都法院受理王某申请执行李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李某应当向王某支付工程劳务费共计73600元。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均因无人查收被退回。后来,法院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李某,均无功而返。鉴于他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通过网络查控,承办法官查询到李某名下登记有一套房屋,遂向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其上述房屋查封3年。
近日,李某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发现房屋因被查封无法过户,于是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请求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8月2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相关事宜。一到法院,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现金5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几日内支付完毕,同时签署了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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