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姚丽萍)长三角,环境资源保护如何协同发展?今天,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协作座谈会在沪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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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信息显示,加强制度供给,合力筑牢绿色美丽长三角的法治根基,长三角将提升协同能级,奋楫助推新时代长三角人大城建环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依据立法规划,研究谋划本届长三角协同立法。
目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已经出台,在76个正式立法项目中,城建环资领域共有18项立法,包括无废城市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今后几年将依据立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遴选和启动有关立法项目;坚持做实做好长三角立法协同,与兄弟省及时通气、共同研究,起草好共有制度和协作条款,为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助力。
#深化监督协作,共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长三角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这些年,长三角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依法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使流域环境状况显著改善,但客观来看,城市污水排江、船舶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修复保护任务依然艰巨。为此,继续共抓长江大保护,通过依法监督,推动三省一市加强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雨污混接、船舶污染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提升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质量,共同守护好绿色长三角。
#强化区域共治,加快推进地区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此,通过人大履职,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绿色低碳生活。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绿色出行、节水节电节能等,让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在长三角蔚然成风。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结合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等建设,通过立法定规、依法监督等多种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加强沟通互动,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长三角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的使命所在、职责所系。今后几年,四地人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噪声、海洋、湿地、生态安全、辐射等法律制度,持续推动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和法治力量,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