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内部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了评选推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研究,现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参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教育处。
电话:0851-83990222
传真:0851-83990000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98号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教育处
2020年10月29日
▌制作:贵州消防
▌编辑:黄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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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电话:119
【来源:贵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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