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检、公安部2月2日公布的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中了解到,在北京顺义经营小饭桌的王某,出现咽痛、发热等情况后,未按要求向村委会报告,还向医院、流调人员隐瞒真实行程,导致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其活动轨迹并确认密接人员。2021年1月11日,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25日,北京市顺义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26日,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政府工作人员通知各村联络人要求村民非必要不出村,有发热症状的人要第一时间报告村委会。
51岁的王某一家6口人就租住在赵全营镇联庄村,通过开办小饭桌提供学生看护、接送和用餐等服务,共招收赵全营镇、高丽营镇等周边村镇的学龄前儿童、小学生20余人,由王某负责驾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在顺义区出现确诊病例后,王某及其家庭成员仍未停止经营小饭桌。
王某自述于2021年1月2日晨起出现咽干、咽痛、头疼症状,无发热及其他症状,1月6日中午自测体温37.4℃,在家自行服用999感冒灵后退烧,未按要求向村委会报告。
1月8日9时30分许,王某在儿子陪同下从顺义到昌平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间,护士、出诊医生询问其是否到过顺义高丽营镇等中、高风险地区,王某均予以否认,仅承认自己有发热症状。后医院工作人员未将其作为中、高风险区病人进行隔离就诊,让其与其他发热病人共同在候诊区等待,就诊时间长达7个小时。
当日经该医院筛查,王某新冠肺炎核酸结果阳性,1月9日9时30分,王某被转至地坛医院隔离治疗。
自2021年1月9日起,昌平区、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王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接排查工作,王某向流调人员隐瞒真实行程,称自己从12月中旬开始待业在家,仅于2020年12月27日到顺义区高丽营市场做核酸检测,2021年1月7日到怀柔区桥梓镇乡政府税保业务窗口开证明,以及到某加油站加油等少量行程,否认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日期间到顺义区北石槽镇、高丽营镇、后沙峪镇等多个村庄接送孩子、家庭经营小饭桌、到附近小诊所就医等情况,导致昌平区、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其活动轨迹并确认密接人员。
后经疾控部门开展工作,确认王某密接人员共计926人,其中包括经营小饭桌涉及儿童21人,儿童家长23人。截至目前,王某6名家庭成员中,有2名为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普通型,其余4名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他密接人员中,有3人(2名儿童,1名儿童亲属)确诊为阳性。
2021年1月11日,顺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立案侦查。侦查期间,经公安机关商请,顺义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依法固定完善相关证据。
目前王某正在隔离治疗中,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
(来源:正义网 文字:李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