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在微博上发贴,侮辱民警和公安机关。
为什么?心生不满,一时恼火?就可以随意发微博撒气?
8 月 17 日下午南京交警七大队对发帖人崔某传唤调查。
原由越线停车被处罚
8 月 17 日上午 7 时 56 分,南京交警七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潘海岭带领警辅卢晨在尧新大道太龙路路口执勤,现场查处一起非机动车越线违法行为,民警向违法人崔某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后,现场处以 20 元罚款。
崔某当场表示无异议,缴纳罚款后离开。
泄愤微博发帖侮辱交警
经查,崔某称被处罚回到单位后心生不满,一时恼火才会发微博撒气,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结果被处行政拘留
8 月 18 日,崔某被南京公安局直属分局处以行政拘留 6 日并处罚款 500 元。
'' 警权不可侵、侵权必追究 ''
一个社会对执法者的态度,是对法律庄严神圣的诠释,也是对国家法治文明的丈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要坚守法律底线,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诋毁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惩处,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