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这些行为危害国家安全!

最高检16日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案例详情↓↓↓

1. 陈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被告人陈某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20年2月中旬,陈某某通过“探探”APP平台结识了境外人员“涵”。陈某某在明知“涵”是境外人员的情况下,为获取报酬,于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间,按照“涵”的要求,多次前往军港等军事基地,观察、搜集、拍摄涉军装备及部队位置等信息,并通过微信、坚果云、rocket. chat等软件发送给“涵”。陈某某先后收受“涵”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报酬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以及鱼竿、卡西欧手表等财物。经密级鉴定,陈某某发送给“涵”的图片涉及1项机密级军事秘密、2项秘密级军事秘密和2项内部事项。

最终,陈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2.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黄某某,案发前系婚纱摄影师。2019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与境外人员“琪姐”结识。在“琪姐”的指示下,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间,黄某某利用在某军港附近海滩从事婚纱摄影的便利,使用专业照相器材、手机等远景拍摄军港周边停泊的军舰,为了避免暴露自己,黄某某还采用欺骗、金钱引诱等方式委托他人为自己拍摄该军港附近海湾全景。黄某某以每周2到3次的频率,累计拍摄达90余次,其中涉及军港军舰照片384张。黄某某将拍摄的照片通过网络以共用网盘、群组共享等方式发送给境外人员“琪姐”,共收取对方提供的报酬人民币4万余元。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

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3.吴某某间谍案

被告人吴某某,男,案发前系某机场航务与运行管理部运行指挥员。2020年7月,被告人吴某某通过自己及其姐姐、哥哥等人的闲鱼账号在“闲鱼”软件承接跑腿业务,某间谍组织代理人“鱼总”通过“闲鱼”软件的自动回复号码搜索添加了被告人吴某某的微信。后吴某某在金钱诱惑下被“鱼总”发展,并接受其要求吴某某提供政府机关重要人员到某机场的行程信息,被告人吴某某利用自己在该机场运行管理部担任运行指挥员的便利,多次刺探、截获政府机关重要人员的行程信息,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发送给“鱼总”,共收取“鱼总”提供的间谍经费人民币2.6万余元。经鉴定,被告人吴某某为间谍组织代理人“鱼总”提供的信息涉1项机密级军事秘密,2项秘密级军事秘密。

最终,吴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4.赵某某等5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赵某某,女,57岁,初中文化,常年胃痛、脚痛,在小诊所长期吃药不见明显好转。2015年,其亲友告诉她,可以加入“门徒会”,在家诚心祷告,病就会好。于是她加入“门徒会”,并逐渐成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然而,赵某某的病却丝毫未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案发后,通过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赵某某是最早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赵某某等人的供述,“门徒会”引诱老百姓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神话“季三保”,鼓吹其无所不能。“门徒会”在发展信徒的时候,会宣称“季三宝能量很大,他最后成了神,向他祷告后哑巴能开口,聋子能听见,死人能复活,大病绝症得平安”,以此蛊惑人心,拉拢信徒。二是在传播过程中主打“治病”,治病功能生效的条件就是“刚强”地信仰该教,治病治不好就是信仰不刚强。这也是此类邪教最危险之处——用“两头堵”来糊弄老百姓,症状轻的人自愈了,觉得神奇,症状重的好不了,认为是自己信仰不刚强,从而耽误治疗时间。三是“高价”的精神关怀。为营造对信徒关心关爱的假象,信徒聚会时互相倾诉家长里短及烦恼,带给彼此被关怀的满足感,让信徒误认为有“家”的感觉,从而心甘情愿“献爱心”、缴纳“慈慧钱”。

“都是让这个邪教害的!如果能早点到大医院治疗,我的病就不会这样严重。”赵某某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的法庭教育后,深深忏悔道。通过承办检察官扎实有效的教转工作,最终赵某某等5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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