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11月1日开始,将于12月20日截止。和去年相比,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纳在个人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方面都有了许多新的变化。
据介绍,从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凡是具有海门区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海门区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都可通过自助缴费机、“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南通医保”App、海门农商行各网点等方式进行缴费。另外,持海门区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未在外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非海门区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凭户口本、父母所领取的本区居住证满三个月证明,也可参加海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400元、照护保险筹资标准为10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医保统筹30元(照护保险)。其中,个人缴纳费用较去年增加了110元,增加的部分中10元是照护保险,其余100元是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待遇享受等都有了新的变化。2022年,海门区成年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中0元至10万元(含)部分以及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支比例从2021年的88%和93%,分别提升至90%和95%。此外,区医保局还新增了20多种纳入医保范围的特药。
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