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朱健勇)8月9日上午,北京大兴区青源路口发生一起车祸,造成1行人死亡,嫌疑人席某已被控制。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对此事开展进一步调查。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现场图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获得的现场视频显示,车祸现场一片狼藉,死者尸体因碾压满地血迹。“当时我由京开辅路与清源路口附近,就看到一个女人被一大货车碾压了,车轮里都是血。”时先生是一名外卖送餐员,事故发生后他刚好路过这里。

  时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一名中年男性货车司机下了车,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事发地,主动打电话报了警。

  8月9日下午,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点。这里上面是南北方向的京开高速高架桥,西侧是清源路,东侧是兴亦路。该路口红绿灯较多,车流量、人流量较大,路况复杂。事发地依然可见部分残留的血迹。

  今天下午,北京交管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了通报。通报称,8月9日10时许,席某(男,32岁,河北省张家口市人)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兴区京开高速辅路清源路口向西左转弯时,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现嫌疑人席某已被警方控制。

  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对此事故开展进一步调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原创作品拒绝任何形式删改,看法新闻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情形一、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有交强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情形二、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无交强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情形三、抵押车方无责

  简言之,如果抵押车被的车撞报废了,抵押车驾驶人无责任,对方赔钱会给谁?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也就是说,银行做为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商业车险的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的抵押权排在了抵押车持有人的权利之前,虽然规定如此,但现实中一辆机动车的保险价值往往大于银行的贷款数额,理论上抵押车的登记车主、抵押车持有人仍有可能拿到剩余的保险金。

  另外,抵押车持有人购买保险,可以将自己制定为“受益人”,在保险法上的概念为有权利领取保险赔偿金的人,当然这“受益人”的概念在人身险中才有规定,而车辆财产保险是不存在受益人的,如果有,也只是优先受偿人。但有一点需要注意,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个规定看似简单,实际上是对我们的“抵押车”小伙伴提了一个申领保险金的要求——对抵押车必须享有保险利益。体现在哪,当然体现在你的转押协议上,如果转押协议存在缺陷或者转押协议无效,很有可能导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抵押车持有人却对事故车辆不享有保险利益,导致最终无法领取到保险金。

  喜欢就转发哦1~

  (2017-07-27)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今天下午三时许,北京西路南京大学传媒学院门前慢车道上发生一起汽车与金鸟助力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一人负伤,现已鼓楼医院送医。

  据南京大学传媒学院保安介绍,事故发生时一辆一汽丰田suv轿车从北京西路自东向西经左转至慢车道,准备驶入传媒学院;而此时慢车道上正巧有一辆带人的金鸟助力车自西向东行驶经过这里。由于,骄阳似火,天气炎热,当时双方速度均较快。由于观察不力,造成了两车相撞。 事故造成金鸟助力车被卡在丰田SUV车前底部,造成丰田suv车前档保险杠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打电话报警。南京五大队交警赶赴现场事故现场处理事故。120也赶赴现场救人,伤者腰部损伤不能起立,医护人员将伤者用担架送上救护车,并送往鼓楼医院检查救治。

  交警认定双方各负有责任,汽车驾驶员在行驶中观察不力、转弯速度较快,车辆撞倒助力车;而骑车者违规带人。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最近,南京城天气炎热,持续高温。驾驶员开车外出要放慢速度,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骑电动车、助力车者也要放慢速度,不可违规带人。发生事故将与人与已不利,切记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钱江潮摄

  (2017-07-18)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刘宝忠(左)和同事在清理故障车辆。北京警方供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汤瑜

  4月28日上午,北京警方在八宝山殡仪馆举行刘宝忠遗体送别仪式,相关领导宣读了北京市政府批准刘宝忠为烈士的决定。

  作为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刘宝忠16年一线执勤,15年基层办案,他的工作岗位从未离开路面。从执法尖兵到处理事故的骨干,平凡岗位迸发出一个个令人尊敬的闪光点。

  去世当天

  2016年11月19日,京承高速进京52公里处,一辆轿车追尾大货车。接警后,刘宝忠迅速赶往现场。半米高的反光锥形桶,在事故周围200米处形成封闭的处理区域,LED指示灯引导着后续车辆通行。刘宝忠弯腰举着相机,拍照记录。

  此时,一辆失控的轻型货车从他背后撞了过来,相机被轧成碎片,他51岁的生命终止了。

  噩耗传来,负责接听电话的辅警小徐几近崩溃,他反复哭喊着:“宝忠大哥,您怎么不听我的,吃完饭再出现场,也许……”

  肇事司机被刑事拘留。大队指挥中心辅警说,平时听到刘宝忠说得最多的话是“没问题,马上去”,只要有事故警情,不论吃没吃饭,他放下电话就去。

  2016年12月3日,是刘宝忠和妻子结婚27年的纪念日,他本答应爱人一起出去庆祝。

  在交警岗位31年,再过几年就该退休了,刘宝忠的愿望是退休后,开车带着妻子去旅行,弥补多年来较少陪伴家人的歉疚。

  当天,他已连续处置4个事故现场。出警路上,他给队里打了个电话,“让食堂给留点儿饭,出完现场就回去。”

  刘宝忠曾说,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心系百姓才能做好工作。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主要负责认定事故事实和责任,但在他看来,化解矛盾直至双方满意、正式和解才能算最终结案,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工作标准。

  2015年6月14日,密云西田各庄乡疃里村村民曹莉被同村人骑三轮车撞伤,导致颅骨损伤、颅底出血。刘宝忠处理了这起交通事故。尽管因为肇事人是低保户,曹莉没有得到赔偿,但她表示,刘警官态度好、工作认真,她对事故处理结果没有怨言。

  2013年除夕夜,密云县不老屯镇老爷庙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件。刘宝忠知道春节忙、缺人手,他主动值守安保一线。接报事故后,他冒着大雪驱车70余公里辗转盘山道赶赴现场。

  由于事故现场偏僻,无监控又无证人,凭借多年的勘查经验,刘宝忠果断认定肇事车辆逃逸方向。为了抓住破案的黄金时间,他带领同事一路走走停停、调查访证,终于在事故地点10公里外发现一辆车有重大肇事嫌疑,刘宝忠随即勘查嫌疑车辆,提取前风挡上的毛发进行DNA比对。

  在办案人员的攻势下,一名女性自称肇事逃逸,到派出所投案。刘宝忠又带领同事立即赶到派出所,从调查询问中,发现该女性有“顶包”嫌疑,便对其亲属住处进行调查,终于将肇事元凶抓获归案,案件侦破全程仅用3小时。

  万起交通事故无一投诉复议

  在密云做事故民警不容易,需要负责全境2229.45平方公里所有的简易事故、一般程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个班下来,一个事故小组驱车六七百公里是常事。

  2001年,刘宝忠从外勤中队调到事故科,累计处理的交通事故超过1万起,其中逃逸事故103起、重大案件203件,无一投诉复议。

  民警雷爱军比刘宝忠晚1年参加工作,在他眼里,刘宝忠平常总是沉默寡言,但一聊起案子,立马来了精神,从线索梳理到侦破方向,滔滔不绝,“办起案子来,特别是针对逃逸案件始终带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

  2015年11月18日清晨,密云区檀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由于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且未发现明显散落物,致使破案工作陷入困境。在别人看来,这起案件很可能无法侦破,但刘宝忠带领同事连夜扩大侦查范围,走访排查百余辆嫌疑车辆。最终,在距离现场5公里处的一处监控录像锁定一辆河北牌照的嫌疑车辆,并连夜驱车实施抓捕。通过对肇事车辆挡泥板上提取的附着物与受害者所骑电动自行车的车筐上提取的白色塑料进行比对,确认成分相同,实现“零口供”破案。

  刘宝忠的办公桌整洁干净,放着一摞厚厚的事故案卷、一个装满事故现场照片的信封、一个密密麻麻的记录本,本子上记录了2016年以来经他手的所有事故的案情经过、现场分析、示意图等资料,由于经常翻看,记录本已经破旧。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是同事们对刘宝忠的一致评价。

  2013年1月31日,极寒天气导致路面出现“地穿甲”,在京承高速密云境内发生一起20余辆机动车连环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致使1人死亡、1人重伤。

  面对复杂的事故现场,刘宝忠先对其中大部分仅涉及车损的事故,快速定责、调解、清移现场,再认真分析事故成因和车辆行驶轨迹,通过车辆勘查、痕迹勘验、现场访证、人体损伤鉴定、车辆鉴定等固定证据,重建现场、还原事实,最终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移送检法机关处理。

  想到这起事故处理,交警高广强至今钦佩不已,“我也是老交警了,到了现场都有点发怵,宝忠没有半点犹豫畏难,立即开展工作,一辆一辆勘查、比对,为后续事故妥善解决做实了各项基础工作。”

  刘宝忠说过,警服一穿就是一辈子,公安这条路就是要一路走到底。

  开车比手机导航还准

  交通事故处理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也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群众工作,搞不好就会招致群众不满甚至信访投诉。刘宝忠深知,民警办理每起案件,都关系到遭受损失和创伤的当事人家庭,更影响着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要让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密云区与河北省接壤,外地车事故比较多,为了减少外地司机的食宿负担,刘宝忠经常在休息时加班处理事故。每次出差前,他都专门打电话告诉指挥中心自己要出差,以免前来找他处理事故的群众跑冤枉路。

  民警杨旭峰经常看见刘宝忠给事故当事人买水、买饭。一次,一辆农用车和一辆汽车发生事故,赔不起钱,刘宝忠自己掏了200块钱把事给解决了。

  听闻刘宝忠殉职的消息,辖区群众更是不肯相信。值班民警称,值班电话不分时段地接连响起,电话那头却是一样的哽咽:“这么好的警察就这样走了。”“上个月还帮我把案子了了,这会儿人就没了。”“他是我见过最负责任的交警。”……

  有一位市民来电话说,他有一次开车时与一个酒驾司机发生事故,对方逃了。刘宝忠不到24小时就把肇事司机抓住,接着就是做各种材料,连续工作了30多小时。

  在同事眼里,“活地图”是刘宝忠的硬本领。事故科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需要往交管局鉴定中心送检血样,向市区鉴定机构送检材、鉴定车型,由于路途较远,有时堵车,一去就是半天,而且需要占用民警休息时间,这往往就由刘宝忠一人代劳了。

  时间长了,大家都养成了习惯,一般有检材都攒两三天,等刘宝忠值班结束后,一并带到市区。有的民警去送检材,也要叫上他领路。

  出差追逃时,刘宝忠永远都是“导航者”,他包里总揣着厚厚一个地图册,里面是全国各省市区、街乡镇详图,凭着与生俱来的方向感,对藏匿在偏僻山区、边远村路的肇事逃逸司机实施精确打击,捉拿归案。

  “跟着宝忠出差,他开车比手机导航准,从来不走冤枉路。”经常和他一组出差的交警陶春雨说。

  中队里的警车,平常都是“歇人不歇车”,有时车内车外难免不干净,打扫卫生这事,刘宝忠总会主动承担。

  每次值完班,他都要把当班开过的警车擦洗一遍,整洁干净交给下一班组。值班过后的补休时间,刘宝忠也会主动给警车保养、加油。雷爱军回忆时红了眼睛,“他总说,警车就是事故民警的腿,没了腿走不了路,更别说抓人破案了。”

  儿子刘洋坦言,父亲出事当天,他在单位值班,噩耗传来赶到医院后,未见着父亲最后一面。

  他想起去年6月爷爷重病去世当天,在医院和单位奔波1个月的父亲,处理完交通事故赶往医院时,也未见到爷爷最后一面,“命运和家人开了个残忍的玩笑”。

  刘宝忠生前因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嘉奖7次,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9年被评为密云“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7-05-09)


  未来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 贺卓辉)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刚刚发布微博通报:2月3日晚,海淀、房山公安分局分别将国家博物馆北侧交通事故的两名网上造谣者抓获。

  王某某(女,29岁,河北省人)、战某(男,33岁,吉林省人)均对各自在网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分别被海淀、房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2月3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刚刚通报了今日上午在国家博物馆北侧发生的车辆侧翻交通事故最新结果:机动车驾驶员张某因为路面湿滑操作不当所致,负全部责任,不涉及酒驾和毒驾。

  北京警方通报,此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北京警方还表示,针对个别网民的不实言论,北京警方将依法打击处理。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2017-02-04)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5755 字。

转载请注明: 大兴清源路口一名行人被大货车碾压身亡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