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为什么要留出利润空间?

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将有74种新药被纳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整出目录;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降价幅度再创历史新高。在中国,现代化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远未完善,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大病和罕见病的现象并非个别,现有医保体系的保障水平和保障程度也远未到位,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主要和重要内容。

因此,以国家医保的建制性力量来规范医保体系发展,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就是国家医保部门的应然责任。 客观而言,当前药品价格,尤其是那些未经医保谈判的有一定疗效的独家药品的价格,仍然“大水漫灌”,其必要成本和合理利润以外的价格,仍然为中间环节交易费用所占。所以,在医保谈判中“挤水分”,也仍然是医保谈判的一项重要内容。

不过,从此次医保谈判也可看出,为药品生产者留有比较充分的利润空间,进而激励药品生产者进行新药研发生产,使独家药不独家、使特效药形成竞争局面,从某种程度而言,这是更加有效的“挤水分”方法。并且,这样的“挤水分”,也不致出现药品价格下来了、药品却不见了的尴尬局面。

医保谈判为什么要留出利润空间?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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