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阳日报】;
本报讯 4月27日,来自贵州省政府的消息,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向贵安新区下放123项行政管理事项,其中,直接下放95项,委托下放28项。
据悉,直接下放的95项行政管理事项中,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贵州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委托下放的28项行政管理事项中,包括林木良种及其它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占用林地审核、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认证、特殊药品的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药品生产许可、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等。
省政府要求,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和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有关单位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大对具体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主动上门服务,加强宣传解读,督促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要督促行政管理事项的具体承接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承接方案,逐项梳理承接事项,明确具体承接机构,建立完善权责清单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