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篇文章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随意评价他人行为,不恶意污蔑个人名誉,我们只根据现有的事实信息做一个梳理。
前篇:众志成城
7月30日左右开始,有一条寻人消息刷爆朋友圈。
介于章莹颖失踪事件过去不久,又是深圳大学的校友,一个女孩子单独过港后失去联系,大家都很紧张,纷纷帮转求助。很多人的想法是,说不定转发的人多了,有去香港或者在香港的朋友刚好能看到,或许恰好有线索。毕竟正值假期,深圳每天过香港购物游玩的学生以及在香港读研的内地研究生数量庞大,不能放弃希望。
于是,出现了暖心的积极转发,朋友圈虽然被刷屏,但是,却没有人因此而抱怨被刷屏,都纷纷表示希望失踪同学一切平安。
后续,该女生的父母在师生的陪同下一起报案寻人,以下内容依旧转自朋友圈转发的其他版本。
【事件经过与目前发展】
29
日下午
3
点左右,琬璐有微信联系朋友,并告诉帮朋友买好礼物;
下午
5
点同学电话联系琬璐发现关机。
30
日上午
8-9
点同学电话联系琬璐,依旧关机。
30
晚
同学发现异常,并联系父母。通过校方协助调取深大研究生宿舍录像,确定
29
号出门后再未归。当晚尝试向粤海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以「直系亲属不到场不予立案」回绝。
31
日下午
6
点
父母抵深,当晚在同学与信工院一名老师陪同下,正式立案。【但深圳粤海派出所警方拒绝给我们开具立案回执或是任何有关的官方证明!!】
8
月
1
日
上午
部分同学陪同琬璐父母办理港澳通行证。但由于无法出具任何官方证明,无法证明事态严重性,通行证办理受阻,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未予受理,并让我们去省公安厅驻深圳签证办尝试。直至上午
12
点,我们终于在签证办负责人及媒体协助下,向省厅递交了通行证相关资料,并承诺最快明天可办好。
下午预计会组织人员与粤海派出所交涉并索要立案回执。同学在父母通行证未办理成功前随时可以赴港跟进警方或是提供相应援助
大家重点看过中括号中强调的部分,可以发现,撰写这篇
【事件经过与目前发展】的人,内心应该很焦急,对机关单位处理事情没有出现他们期待中的全线开绿灯一事,撰写文章的人流露出很多不满情绪。
后续,因为社交媒体以及微信朋友圈上的转发量,连人民日报等官网微博都纷纷转载。在媒体的帮助下,相关部门破例加快了签注进程。
图为人民日报转载
图为亲属紧急签证
中篇:一波尬转
大约在
8
月
1
号开始,转自香港媒体的消息最先在深圳朋友圈以及微博上火了起来。
【
#
深大女生香港失联
#
被找到
涉盗窃被捕】今天,深圳女大学生独自去香港后失联
2
天
3
夜的消息引发关注,最新消息显示,该女学生在到达香港的当日
(7
月
29
日
)
因涉嫌盗窃被捕。港媒称,该女生在三家商店共偷走约
2000
元的化妆品和药品,被商店发现后报警,已于昨天在香港法院提堂
。
苹果日报
、
明报
、
东网都有报道,大家开始疑惑,究竟是香港报纸集体造谣呢?还是有部分消息泄露
?
我们根据咨询整理了一些关键信息,
7月29日下午3:25分,屯门屯盛街一商场的店铺有货物被盗取。被捕女子已被控三项盗窃罪,于7月3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我们登陆香港司法机构查询网站,
http://www.judiciary.hk/tc/crt_lists/daily_caulist.htm
,如下图:
通过查询屯门裁判法院7月31日审讯案件表,在公示内容中,唯一比较有可能性的是下图
——9
:
30上午,*号处:有三项盗窃罪以及处理赃物。由此可见,香港媒体的报道似乎并非空穴来风。
综上,乌龙事件开始,大家私下都表示,尴尬了。讽刺评论一时之间铺天盖地而来,有对联为证:
上联:失联啦失联啦,妙龄少女遇害了
下联:找到了找到了,怪盗小贼落网了
横批:一波尬转
与此同时,各大内地媒体新闻网标题:
【神转折!在港失联女大学生找到
因偷化妆品被判监禁
10
天】深圳大学准硕士生罗琬璐
7
月
29
日独自到港后失联。正当各方传其
“
失踪消息
”
时,多家港媒却报道称:据查证,罗琬璐因
29
日在香港屯门市场盗窃价值
2400
港元化妆品及药品,被店员发现后报警,随后其被拘捕
。
据此,一位律师朋友发表了如下观点:
香港的刑事案件必须首先要知道哪个警署承办,然后才能知道在哪个法庭过堂,而且查询当事人的信息也必须要知道filenumber,而且案件如果非常紧急的话,案件编号在当天也是看不见,警署确认移交律政司和向法庭提起检控后,48小时内必须要过堂。而且香港地方裁判法庭每天会处理很多小案件,裁判文书也是不会上网公布。当事人的姓名和案件为什么会公布出来,这个是存在疑问的,法庭不可能向报社爆料,也只有当地警署可以知道这个事情,案件真伪不说,但媒体这样铺天盖地实名报道,的确是不妥的。
当然,为了更加严谨,我们又请教了另外一位律师,同时他帮我们咨询了一位香港的律师,对方表示这名律师说的,基本符合事实。即便大陆人在香港犯事儿,也不会导致失联,香港警署肯定会给这个女孩儿联系家属的权利。
图中的*号标记,表示被告人未满16周岁犯罪,为了保护所以不显示。这个女大学生已满16岁,所以我们不能妄自揣测*案件就是这名女大学生,不过,根据现在收集到的情况初步估计,报道属实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当前,流传于网上的另外一种“阴谋论”表示,是有部分商品忘记买单,对方没有给女孩解释的机会,直接报警,造成了误会。
不过,值得质疑的是,如果女大学生真的是被误会了,不会第一时间不联系家属的,联系其他的一些信息,实施盗窃的可能性居多。
尾声:值得反思
官方表示人没事之后,因为这严重的一波尬转,让深圳大学又登上头条。网友热烈的讨论分成两拨:
一方面,活跃的键盘侠,可能是出于嫉妒深大厕所都有空调的优质环境,批评深圳大学学生素质低下,集中批评转发的深大人都是无脑的圣
母婊
。
于是,很多深大人坐不住了,写出了诸如
“
即便是尴尬:也支持深圳大学和深圳人的善良!“等主题的文章手撕键盘侠。引发了一场网络大战,直到
8月2日上午,深圳大学都在微博热搜占据了一席之地。
另一方面,又有一众自称是当事人小学同学,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大学好友的人跳出来,大声地指出:我从小就和罗同学认识,她的人品我知道,这里面一定有阴谋,罗是被冤枉的!这些人,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些说的夸张可笑,
说香港商店的收银员买单的时候,遇到大陆客人会故意落下一到两件产品,然后联合报警冤枉人家,还没收手机不给联系方式,强调这是港独的阴谋。
另一方面则有一部分自称是罗好朋友的人强调,
只不过是有两样商品忘记买单了,这一切都是误会,我相信,事件一定会有反转的!
于是,又有一大波网友跳出来期待反转再反转,事件的热度不降反升。但是,此时学校以及派出所已经表示,了解到女孩没事,其他事情属于个人隐私,正在积极的呼吁大家不要再继续揣测,扩大事件影响,最后只会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
其实,我们仔细想想这件事情,各路人马的无脑转发,其实占了很大部分的责任。寻人消息在朋友圈转发量增大之后,媒体虽然冠冕堂皇的说是为了帮助提供线索才提供寻人转发,但是,媒体工作者应该清楚的了解公安机关已经在联系香港警方帮助调查。那么媒体是否应该在公安机关等官方寻人消息确认之后,才发出消息呢?我们看到,本来是寻人事件,竟然生生被媒体的渲染,夸大成了两岸矛盾、教育问题、大学生素质低下等噱头十足的新闻。
同时,部分网友的评论也是非常激进:
实际上,专业律师已经给我们解释清楚,就算在香港被拘留也不会剥夺联系家属的权利,并没有故意欺负大陆人的实锤。同时,长居深圳的市民过关去香港买买东西,基本上跟北京上海坐车从居民区去商业区买东西逛街差不了多少,也没有必要因为女孩失联了,事情还没调查清楚,媒体和键盘侠们就开始妖魔化香港,引发矛盾。
那么,综上,我们认为善良是要的,互相帮助是要的,力所能及也是要的。但是做一名知法懂法、了解基本办案流程、能做到遇事冷静、相信警方的公民,也是非常必要。
尤其是作为罗的朋友的这些人,在不确定自己比她的父母甚至警察了解的更多的时候,就应该紧紧地闭上嘴巴。跑到互联网上大呼小叫“罗的人品我最清楚,一定有误会”,这样只会让本来乌龙的事件更乱,引发更多的猜测,给朋友带来更大的伤害。笔者认为,这些所谓“朋友义气”的行为,其实并不是在为朋友说话,而是在显示自我存在感的一种自私行为。
这里,我们咨询的律师朋友给市民以下建议:
一旦当事人涉嫌被传唤,建议当事人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并寻求律师帮助。一方面可以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另一方面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
综上所述,遇事不慌,不骄躁,尽量冷静。
女孩不论遇到什么发生什么,一定不要因为害怕而沉默,要第一时间联系家人;家长应该更加冷静,相信司法机关,及时寻求律师帮助,不要听信谣言;作为当事人的朋友要理智说出自己了解的情况,不要任意揣测,增加恐慌气氛,更不要有多余的行为,给家属造成困扰;网友也应该遇事冷静,可以寻人转发,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是也不要夸大其词,在事情真相没有弄清楚之前就展开键盘侠攻击,只会加剧矛盾,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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