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将对楼市产生积极影响
本报记者 周雪松
虽然“共有产权住房”概念并非首次出现,但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浮出水面之时,还是备受瞩目。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北京共有产权住房从概念到落地指日可待。
三成惠及“新北京人”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共有产权房”不是个新名词。早在2010年,上海就推出共有产权保障房试点,实行住房和经济“双困”标准。2016年,上海推出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张波说,北京这次征求意见稿中,共有产权房有几个亮点值得关注。首先明确了分房人中的比例,即各区房源要有30%给到“新北京人”,这是北京外来人口居住权最为数据化的保障方式。同时,对于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也堵住了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张波认为,2017年上半年国家在住房市场体系的调控力度较大,而到了下半年,针对住房保障体系明显加力。7月,国家不断推进的“租赁”试点工作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权”。8月,从北京开始的“共有产权房”就是为了保障“居者享其房”,调控楼市绝非只调控住房市场体系,从下半年开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征收安置房,都将从更大层面上保障公民的居住权。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在共有产权住房上行动得较早,但张波表示,截至201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家庭只有约8.9万余户。北京未来是否能让更多人“居者享其房”,我们拭目以待。
(下转6版)
8月3日,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在北京市住建委网站了解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北京拟推的“共有产权住房”对急需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刚需家庭来讲无疑是一个重磅好消息。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单讲就是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政府再将自己持有的产权部分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自住的购房人。这样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就可以以低于市价的便宜价格买到属于自己的住房。
可以想象,如此优厚的使用条件,必然会对购房资格作出严格的限定,以便让福利真正落到刚需的人手中。比如《办法》规定,单身者必须年满30岁才能申请,就让很多评论网友“着急”了。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号网友
不过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也注意到,《办法》中规定,“新北京人”分配的房源不少于30%。“北漂”听到这个消息,应该感到很高兴吧。
严格限定准入资格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也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图片来源:京房字
同时《办法》中规定了4种情形,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也就是说已经有房的家庭不能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2.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另外还有一条重要规定是,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产权比例按照价格占比确定
至于政府和购房家庭分别占有多少比例的产权,《办法》对此也有明确指示。
首先一个大前提是,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开发商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办法》中指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简单来说,就是以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来计算,共有产权房供地时定的价格占其多大的比例,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就占多大比例。
举个例子,某个共有产权住房,供地的时候确定将来的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方米,在摇号、选房时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是4万元/平米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占有的产权份额就是75%,另外25%则是政府占有的产权份额,由市级或区级机构代持。
满5年可转卖
共有产权住房能否出租和出售,一定是大家关注的话题。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注意到,关于住房收益的处分权《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那么购房家庭通过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住房刚需之后,能否将住房产权转换为完全自有或者作为商品房出售,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图片来源:京房字
这里分为三种情况:
1.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3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另外,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造福刚需族,新北京人分房不少于30%
根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指出,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同时,《办法》还对漂泊在首都艰苦打拼的“北漂”族们有着特别的照顾。《办法》指出,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
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每经编辑 郑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央视财经、京房字、北京日报
|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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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