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中将4个月大女婴从四五米高处扔下 被小区20多人当场围住 今日受审认罪 称事发时神志不清
赵某在法庭受审 摄/记者 洪雪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实习记者 周蔚)深夜进入杨女士家中偷走一台平板电脑后,保安赵某又顺手将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抱走。在被发现后逃跑过程中,赵某将女婴从四五米高处扔下,所幸孩子没有受重伤。最终赵某被小区居民控制。
今日上午,被控涉嫌拐骗儿童罪和盗窃罪的赵某在房山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赵某表示认罪。他表示自己之所以要把孩子抱走,是因为酒喝多了,神志不清。
事件 一保安入室盗窃 顺走女婴扔楼下
26岁的被告人赵某案发前在奥特莱斯房山店担任保安。他平时住在保安宿舍里,宿舍也在涉案小区。
房山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14日零时,赵某酒后来到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8号楼4单元准备入户实施盗窃。赵某发现其中一户防盗门未锁,于是将防盗门打开进入被害人杨女士家中,趁被害人熟睡之机,窃走放在客厅茶几上的苹果平板电脑并将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抱走。
赵某在逃跑过程中,将平板电脑藏在8号楼前草丛中,并将孩子扔至8号楼2单元一层北侧地下室院内。1时许,婴儿被其父亲找到。后经鉴定,被盗平板电脑价格为2419元。
赵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杨女士及其家人、邻居抓获。
检方认为,赵某偷盗婴幼儿,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拐骗儿童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被告人:“没想到被害人家里没锁门 ”
上午9点45分,穿着大裤衩的赵某被两名法警带到法庭。在法庭上,赵某表示认罪,
赵某是云南省人,只有小学文化,说话有些结巴。他说今年8月他从老家来北京打工,案发前到了房山区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头天晚上下班后自己一个人吃饭时喝了两斤白酒和啤酒,“我平时最多的时候能喝一斤白酒。当天我喝得有点多,感觉晕晕乎乎的。”
赵某说,因为兜里没钱,再加上手机坏了,于是就想偷点东西或者偷个手机。之所以要把孩子抱走,赵某说是因为酒喝多了,自己神志不清。“我认罪,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当天来到事发小区,赵某就在小区里试着拽每个楼的单元门,正好拽到一栋楼的4单元门时,单元门没锁着,赵某就进到了4单元门里。“然后我就从一层开始试着开各户的防盗门。当时我是走楼梯上的楼,也记不清是在第三层还是第四层。在一家门前,我用手往下一压门把手,就把这户的门打开了。”赵某说,开了门之后他就进到了屋里,在客厅的茶几上看见一个苹果平板电脑,就把平板电脑拿起来了。
“之后我看见沙发上睡着一个女的,在这个女的腰部处还躺着一个睡觉的婴儿。当时我就摸了这个婴儿的头部一下,然后我就把婴儿抱到了怀里,拿着平板电脑出了屋门。”赵某说,他出了单元门后,怕别人看见,就把平板电脑放在了草地的小树根下边,把孩子也放在那里了。
放完孩子之后,孩子哭了,于是赵某把孩子抱起来从右手边的绿地树林里穿到了这栋楼的后边。“在走的过程中我就发现有喊叫声音,好像有人在追我了,然后我就把孩子扔在了楼底下的一个地下室院里。”
由于没有找到藏身之所,赵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杨女士及其家人、邻居抓获。公诉人出具了医院对孩子的检查结果,大夫的诊断结果是孩子为轻型颅脑损伤,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骨折。
在法庭上,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对于盗窃罪,建议判处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对于拐骗儿童罪,建议判处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证言 受害人母亲:醒来发现家里进了人
被扔婴儿的母亲姓杨,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杨女士的证言。
杨女士说,2016年9月13日22时左右,她在睡觉,零点左右听到有响动就醒了,突然就看见门厅有一个高瘦高瘦的背影,接着对方就开门出去了。“紧接着我就赶紧起来招呼家里人,发现4个月大的女儿不见了,然后我们家里人就一起往外跑,边跑边喊:抓小偷,偷孩子了。”
杨女士丈夫最先发现的孩子,孩子是在8号楼一单元后面北侧地下室外的土地上发现的。在邻居的帮助下,孩子被从地下室里抱出来。准备上楼时,走到4单元门口看到了偷孩子的男子,很多群众上来把他控制住了,杨女士丈夫赶紧报了警。
“我们都不认识那个男子。当时我们看了看孩子,幸好没有什么事。”杨女士说,后来有邻居发现,在楼前面的草丛中有她家丢的一台平板电脑。杨女士说,当晚记不清家里的防盗门锁没锁了。他们发现,在屋里的客厅里有一根没有抽完的烟,应该是小偷留下的。
小区居民:孩子被扔处高四五米
该小区居民崔先生说,当时盗窃孩子的男子把孩子扔在了他家窗台下面。“大概是晚上12点多,我和爱人先是听见了一声婴儿的哭声。起初我们并没有在意,但是孩子的哭声一直不断,而且感觉就在我家窗台下面。”于是,他拿手电一照,发现是一个还在襁褓里的孩子,面朝上躺着。
“我和爱人赶紧跑到一层,这时候孩子爸妈追了过来。孩子爸爸一下就跳了下去。我和另外一名赶过来的邻居跑到一旁去拿梯子,然后下去将孩子抱了出来。”崔先生说。
崔先生说,孩子从三米高的二层被扔到半地下的阳台,高度差有四五米,能够平安无事真是命大。
另外一名帮忙的邻居高先生说,他们救出孩子之后,孩子爸爸说,偷孩子的人就在附近,希望大家帮忙一起把人抓住。“当时我们小区里得有20多人去抓小偷。小偷发现没有路了被我们拦下来了。最后,在楼道内将他堵住。”高先生说,这名嫌疑人满身酒气,已经快虚脱了。“很多人知道他把小孩从楼上扔下来,气得上来就打,这男的也不躲。”
探访 藏孩子地下室已被封闭
上午十点,《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来到女婴徐某所在的小区。记者看到,在被害人所住的院子门口有门禁,也有保安在执勤。一名小区居民刷卡进入后,记者随后进入,保安没有查问。
记者来到徐某家中,只有徐某的爷爷在家。对于去年发生的事,徐某的爷爷不愿意多谈,“我知道那个案子今天开庭,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这件事过去了,不想再理会了。”
在小区内,记者遇到了刚买菜回来的小区居民李大妈。记者问到徐某的情况,李大妈说:“现在孩子都会走路了,有时候在小区陪孙女玩能碰到。”记者问到小区有好几道门禁,该男子是怎么进去的,李大妈说:“谁知道呢?前面有人进,在门没有关紧的时候,后面的人就可以随时进入。”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随后又询问了几位小区的居民,均表示知道去年发生的事。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外卖员、快递员都可以随意出入。当时藏孩子的地下室已经被封闭起来了。小区张阿姨说:“小区里还是挺安全的,到处都有监控,偷了孩子,跑都跑不了。”
本版文/记者 洪雪
实习记者 周蔚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张36”:无论是不是喝多,既然偷孩子了,就该重判。喝多了不是借口。。
网友“角蛙_先森”:真孙子,偷钱就偷钱,你抱人家孩子干嘛,还给扔了,死刑死刑
网友“吃饭睡觉喷太监”:枪毙吧,这种人活着也是危害社会
网友“伊空竹”:死刑
网友“龙山新雨钱钱钱”:如果不是发现了,他就把孩子抱走了!睡觉怎么会忘记关门呢!挨着妈妈睡偷走的,小偷还在他家抽了一根烟!我的天啊
网友“手机用户54998100909”:必须判死刑
网友“静小猜”:公诉人真是宽容!
网友“ontheway1164370904”:那么小的婴儿 从四五米扔下去明显还有故意杀人罪啊
网友“w你大爷”:矫情,那就跟你说说,百善孝当先,我没有捍卫每一个犯罪者,有的人心态不正(比如你)还有啊春秋笔法,你懂什么叫春秋笔法吗?那是春秋笔法吗?多学点知识比天天在头条诋毁别人更实用//@缘来如此143934591: 用个春秋笔法是不是觉得自己特能耐?特机智?还是那句话,心里想什么就写出来什么。文如其人正是源于此。就想问问您,一个涉嫌犯罪者值得您这么不遗余力的为他挽回所谓“外地人”的面子吗?//@缘来如此143934591: 法治进行时,无一例外都是这些人。疏解疏解!
网友“Eicley”:加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那么大的小孩直接抛下,不是杀人吗
近日,江都巡特警在夜间巡逻时,偶遇一男子在深夜游荡。见到民警后,男子忽然加快脚步。这一异常情况引起警方注意,警方上前盘查发现,他竟是近期十几起盗窃案的嫌疑人许某。据悉,每次作案时,许某不仅会偷走现金,还会拿走受害人的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
男子为何半夜游荡?
一查竟是盗窃嫌疑人
被拦下后,男子明显十分惊慌,回答问题前言不搭后语。最终,巡特警队员在该男子身上发现一把起子、一把匕首及两张身份证。而这两张身份证,均不是该男子本人的。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并审查。男子最终承认,他正是近期几起盗窃案的“始作俑者”,而那两张身份证是此前行窃时顺手拿的,起子是作案工具,而匕首则为防止行窃暴露时防身用的。
两月已经作案十余起
还顺手盗窃身份证
男子名叫许某,今年25岁,小学毕业后就以小偷小摸度日,已多次被警方打击处理过。今年上半年,许某刑满释放,却仍游手好闲,自然也没经济来源,然而许某偏爱娱乐享受,喜欢上网打游戏,为满足自己的消费,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许某交代,出狱后,他首先是在某中学门口盗窃了一辆自行车作为作案工具,此后他便骑着自行车四处游荡,寻找下手目标。许某既会在城郊地区寻找无人在家的民宅“白日闯”,也会夜间在街头寻找路边店铺“下手”。此外,许某还曾盗窃过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在进民宅盗窃时,许某有个“怪癖”:不但会拿走现金,还会拿走户主的身份证。许某称,因他没身份证,但网吧上网时都需要出示身份证,于是,他便每次作案时都特地留意一下,以“备不时之需”。经查,许某今年5月以来,先后作案十余起,累积案值5000余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特别提醒
警惕小偷“白日闯”
警方表示,不少小偷喜欢“白日闯”,一是因为白天家中无人,下手比较方便;二是不少人觉得小偷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而放松了警惕。因此,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做好防盗工作,就算离家一分钟,也要关好门,防止有人溜门入室,实施盗窃。在外出上班前,应留意门窗是否锁好,家中、店铺内的防盗窗等若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有条件可安装报警器和摄像头。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此外,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
通讯员 王诚 张悬 记者 赵雅琼
(2017-07-04)
6月初,镇西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警称:前晚其在店铺门口醉酒熟睡。醒后发现其持有的苹果6Plus手机被盗。因李先生是生意人,手机内存有重要信息,希望民警尽快侦破案件,为其找回手机。
镇西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地监控录像,发现李先生醉卧在店铺门口时,有一名男子走过去,从其手中拿走了手机。因案发时段为夜晚,图像模糊不清,难以看清该男子的面目特征。民警随即扩大调取案发地视频监控范围,发现案发时段,在附近某路边这名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去向不明。
办案民警注意到骑车人虽影像不清,但其所骑的电动三轮车后斗有一蓝色周转箱,标识分明。民警推断该嫌疑人有可能是捡拾废品人员。民警通过走访当地清洁部门,排除了清洁工作案的可能。又通过对案发地及周边路段的实地勘查,发现案发地周边只有少数几个路段,电动车三轮车能够自由出入。遂锁定这几个路段出入口调取视频监控,最终查获了该电动三轮车的出行规律及活动区间。
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开始在嫌疑车辆活动区间便衣巡查。在此期间,民警在分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查获到被盗手机线索,发现该手机在被偷后很快便被销赃,且两次易主。最终,民警找回了被盗手机。
6月26日晚22时许,一辆带有蓝色周转箱的电动三轮车再次出现在案发地周边垃圾桶间,骑车人拾捡完垃圾桶内的废物准备离开时,便衣民警迅速将其拦截在路边,并将其带回所内调查。经讯问,骑车人高某对趁李先生酒醉熟睡之际,盗窃其手机并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盗手机也已归还给李先生。
(2017-06-27)
□记者 常秀明
不甘心整日做体力活,却时常想发一笔横财的林州男子王某白天在矿井打工,晚上却利用熟悉的电工技能将盗窃魔爪伸向了小区的变压器上。6月9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林州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抓获。
5月6日,林州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御墅园小区居民报警,称小区变压器被盗。民警到现场了解后发现,5月4日晚上小区的变压器还在,直到报警前才发现变压器的内芯和附属的电缆都被盗走了,被盗物品价值超过3万余元。由于案发时间在凌晨,光线较暗,而且缺少目击者。民警通过调取小区案发现场和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寻找可疑人员,经过比对,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其特征之后,民警根据沿途监控一路追踪,将搜索范围缩小到林州市龙头山一带。民警经过连续多日对这一带地方排查走访,蹲点守候,终于在6月4日将嫌疑人王某(男,37岁,陕西省人)一举抓获。经审讯,王某对盗窃变压器及电缆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林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手机用户59048580159”:到底是林州人还是陕西人,写错了给林州人抺黑。
网友“手机用户55164579643”:林州没那样的人
网友“睫毛沾着雨1”:要搞清楚啊,小编太可恶了!污蔑林州人!
网友“手机用户60019401924”: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网友“浅浅爱169141902”:到底哪里人?
网友“oo174612137”:确实的写清楚籍贯
网友“雾锁太行”:犯罪嫌疑人的籍贯得谨慎
(2017-06-12)
□记者 黄亚楠
老板在自家店内莫名丢钱,报案之后,警方却查处是店员所为,这可让老板错愕不已,而且该店员还是多次作案。昨日,市公安局文泰分局向记者通报了这样一起案情,当事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
6月1日中午,灯塔路东段某宠物店的老板刘某报案称,当天自己的钱包放在店内吧台的抽屉里,里面有2700元钱,可就在接待客人的半个小时里,钱包里少了500元钱。刘某称,这期间没有其他人进出,只有店内的两个员工在。面对怀疑,两名员工都急忙称自己没拿老板的钱。
民警经过查看现场,发现在店内的一个角落装有一台监控设备,摄像头正对着吧台。民警询问店主该监控是否正常使用,刘某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店里装有摄像头。民警调取监控查看,镜头清晰地记录了王某偷钱的整个过程,证据摆在眼前,王某对自己盗取现金一事供认不讳,面对民警的询问,他还交代了之前的几次偷窃经历。
明知道有监控,王某为什么还敢偷呢?王某交代之前拿的数额较小,都是50元、100元的,刘某都没有发现,后来他的胆子就大了起来,前一次他偷了200元,刘某还是没有发现,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这次他一下就拿了500元,不成想被发现了。刘某听后惊讶不已,刘某说平时自己比较粗心,钱包里放了多少钱他也不在意,少了也不知道,今天刚好要出去办事,特意数了数钱包里的钱,结果发现里面的钱少了。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一生悬命的旺财”:赶集找不到爹,丢大人了!
(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