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7方面提出25条举措为创新“松绑”。其中明确,将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
《意见》明确,选择部分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理工作量比较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财政部、税务总局、单位主管部门等负责落实)
摘编自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