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67种医保谈判药品,平均降价61.71%

12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保用药管理,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据介绍,为确保谈判科学、规范、廉洁、有序,国家医保局在充分征求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在今年7月到8月的申报阶段,共收到企业申报信息501条,涉及药品474个。经审核、公示、复核,最终273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药品174个。

据介绍,在9月到10月的专家评审阶段,主要开展了制定完善评审技术要点,组织综合组和专业组药品评审,完善谈判资料提交模板,完善药物经济学和医保基金测算规则。

在10月到11月的谈判阶段,接收企业报送谈判资料,组织药物经济学和医保基金测算专家集中测算,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沟通,组织现场谈判。根据谈判确定的结果,与谈判成功的企业签署正式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发文公布新版药品目录,明确落地要求。

经评审,7种目录外非独家药品直接调入,11种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性强及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117种药品被纳入谈判范围。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谈判结果看,最终94种药品(目录外67种,目录内27种)谈判成功,总体成功率80.34%。目录外67种药品平均降价61.71%。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弥补药品保障短板,重“雪中送炭”大于“锦上添花”,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这次调整,紧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用药需求,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的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治疗用药纳入支付范围,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通过引导药品适度竞争、调出药品或目录内药品再降价,腾出来的基金空间用于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药品,实现同治疗领域内药品的替代升级。同时将一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极大缓解了患者经济负担。

在这次调整中,取消了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扩大受益人群。本次调整新纳入的药品,绝大多数品种支付范围一律与说明书保持一致。同时,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取消了目录内原有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大幅提升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实习编辑 向财霞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164 字。

转载请注明: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67种医保谈判药品,平均降价61.71%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