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潇湘晨报】;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满延坤 实习生唐莉献 通讯员覃亚林 唐采苓
“非常感谢警察同志们,帮我追回被偷的挖掘机。”11月2日一大早,李先生专程来到长沙望城区高塘岭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千里追赃,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自全省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望城公安全体民辅警立足工作实际,切实做到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近日,望城警方为市民李先生追回一辆被盗挖掘机,挽回经济损失近41万元。
01
挖掘机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10月23日,李先生急急忙忙跑到高塘岭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从中介手中以41万元价格购买的挖掘机,前一天还停放在望城区郭亮路某工地上,谁知,一夜之间竟消失了。
“被盗了一辆挖掘机?”民警感到十分疑惑,谁能连夜将几十吨重的挖机偷走呢?“这样胆大妄为的贼太嚣张了,必须尽快把他抓住。”高塘岭派出所民警龙文说道。
高塘岭派出所立即对该案进行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龙文、袁振发现该工地并无任何监控,加上事发时天色已晚,周围也没有目击证人,这在无形中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接到报案后,民警加班加点,对案发周边进行走访和细致排查。随着一个又一个细节被获取,又不断被甄别、被排除,10月24日凌晨2时,连夜排查监控的民警终于找到一丝转机。
02
倒卖几手的挖掘机被找回
“找到了!”办案民警袁振兴奋地说道。经过一天一夜的排查,民警终于找到关键性线索。原来,在10月21日凌晨5时,有一台牌照为豫Q开头的拖车拖着一台挖掘机在事发地附近出现,后面还跟着一辆小车。民警通过车牌查询,发现车主为司先生,是河南固始人,于是立即远赴河南开展追回车辆工作。
在人生地不熟的河南,办案民警积极展开摸排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31日,民警在走访中发现某工地附近停着一台类似的挖掘机。经调查取证后确认这正是李先生丢失的那台挖掘机。望城民警当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找到前往望城拖车的司先生。
然而,面对民警的到来,司先生却表示,这台挖掘机的车主是他。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原来,这台挖掘机由曾是司先生合伙人的张某购买,因经营不善,张某便将股份转让给司先生,该车原持有人为司先生。
然而,张某因手头拮据,将车辆倒卖几手后,最后流转到李先生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望城的李先生购买的这台挖机属于善意取得,挖机的所有权归李先生所有。
在当地派出所协调下,目前,司先生已经将车辆归还给李先生。司先生作为原持有人,后续将通过法院向张某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