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下月25日结束。1月20日,市医保局提醒市民,还未参保和缴费的市民要及时缴费,错过缴费期不仅影响医保待遇,而且补缴时除了个人部分外,还要缴纳各级财政补助那部分钱。
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缓解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压力,最大程度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的参保需求,确保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经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共同协商,并提请上级相关部门同意,我市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25日。居民若超过缴费时限,将处于断保脱保状态,无法享受年度医保待遇。
根据规定,今年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个人需缴纳320元;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定额资助280元,个人需缴纳40元;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288元,个人需缴纳32元;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在本次延期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规定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如在2022年1月1日至2月25日之间完成参保缴费并在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参保缴费时间节点的认定以税务部门征收时间为准。如果错过缴费期,市民想再补缴,需要缴纳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医保待遇也只能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