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9月30日起互认电子驾照【9月30日起,免予处罚!】沪苏浙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9月30日起将正式实施互认。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还未领取“电子证照”的驾驶员,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目前,认可的电子证照出示渠道主要为一市三省官方政务服务APP: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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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