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婚前隐瞒重疾 可申请撤销婚姻

  小明和小红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三个月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红偶然发现了小明婚前患有艾滋病的病历资料。婚后小明一直隐瞒小红进行药物治疗,小红得知这个消息又气又恼,难以接受。在家人的安慰下,小红慢慢冷静下来,家人提醒她,毕竟还没办酒席,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她还算“未婚”,至于已经领取的结婚证,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天津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周乐乐介绍,随着强制婚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法律不再强制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进行婚检。但是实践中,因婚后发现配偶婚前有重大疾病提出离婚的案例却屡见不鲜。《婚姻法》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无效婚姻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该禁止条件,新增告知严重疾病义务,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该修改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明确了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的条件,即便患有疾病的男女结婚,也不会被当然认定为无效,且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即便是一方知晓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姻是否撤销,也由当事人决定;另一方面,这也是夫妻忠诚义务的体现,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有权提出撤销婚姻,并且作为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从而有利于培养夫妻坦诚相对的善良风俗。

  本报记者 李倩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689 字。

转载请注明: 遇婚前隐瞒重疾 可申请撤销婚姻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