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力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今天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近年来,在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强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

《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条例》确立了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明确界定了保护范围和对象、监管主体、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举措及法律责任,推动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王瑛玮介绍,《条例》中涉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主要有五项:一是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二是组织指导保护工作部门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并备案,指导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工作;三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重大网络安全威胁等情况进行监测处置,为保护工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为运营者开展核心人员安全背景审查提供协助;四是依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对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进行管理;五是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防范打击针对和利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王瑛玮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全力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在国家网信办的统筹协调下,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标准体系。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督促重点单位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和案件侦办,严厉打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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