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正义网】;
“我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非常出色,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社会反响非常好!”
今年全国两会上,“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等网络侮辱、诽谤事件引发众多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3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面对检察官提审,仇某明忏悔自责。这条消息一出便迅速登上微博热搜,阅读量破亿。
网络非法外之地,“任性”需付出代价——这在当前已成全民共识。但是,由于网上侮辱、诽谤存在行为成本低、维权难度大、办案成本高等特点,要想真正净化网络言论空间,引导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充分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司法力度,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实现有效惩戒。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网络时代践行司法为民,需要司法机关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予以回应。“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得以自诉转公诉,正是当地检察机关积极回应舆论关切,主动履职开展监督的结果。
法有所禁,我必严守。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仇某明在修正案实施当天就被批准逮捕,并当场忏悔,再次体现出检察机关热忱的司法情怀、过硬的办案本领。
期待类似的成功案例不断涌现,让最新的法律法规早日深入人心。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