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驾驶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开车有没有交通违法,部分驾驶人由于平时驾驶习惯不佳、违法记分较多又想逃避驾考学习,于是想到了买分卖分的“歪门邪道”,这也给部分不法人员可乘之机,挖空心思来兜售分数。买卖记分、代替处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一直以来都是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严防严控严打的重点。
6月11日14时许,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来了一名男子,声称自己要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民警依照法定程序核查该男子及违法车辆信息、办理违法处理业务,但接下来,民警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该男子为武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民警对武某核查违法车辆信息及违法记录时,武某语焉不详且漏洞百出。根据现场询问笔录和公安信息平台的进一步核查比对,民警确信该男子不是其所处理违法的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且存在买卖驾驶证记分的重大违法嫌疑。民警随即控制武某,并向双阳分局治安大队做了警情通报,治安大队立即传唤武某,对该男子做进一步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买分卖分的违法链条浮出水面:证据显示,武某为此次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中的“卖分人”,他根据费某提供的信息,商定以一分17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谎称自己为车辆驾驶人顶替他人“清分”从而赚取好处。治安大队随即依法传唤费某。在证据面前,费某与武某对各自组织、参与买卖驾驶证记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武某、费某二人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是我国驾驶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重要的法制意义,具有法制的严肃性。广大驾驶人在面对交通违法记录时,一定要依法依规接受处理,切忌心怀侥幸钻空子。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