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环球时报新媒体】;
据香港“东网”16日报道,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苹果日报》停业近3个月,香港保安局昨宣布,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三向《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发出冻结令,冻结其于将军澳厂房。局长邓炳强解释,该厂房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而相关的公司已被检控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安(“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冻结令一出上址不得买卖,有执业大律师补充,冻结令可令与罪案相关物品在审讯有结果前不被外在因素影响,若有人希望移动冻结令包括的物品,必须向保安局局长申请。香港科技园公司亦要求收回将军澳壹传媒大楼地皮及提出违约索偿。
邓炳强进一步解释发出冻结令的原因,指上述公司已被检控违反国安法,“我们能够作出检控,显示我们一定已掌握相关证据。”相关证据已透过文件交给被告人,被告人也清楚理解保安局基于什么作出检控,从而有理据冻结相关资产。相信日后公众可在法庭的审讯中会把事件看得“一清二楚”。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保安局发出冻结令,其意义是让与罪案相关的资产被冻存,在法庭审讯并有判决前不受到影响,冻结令发出方会列明所涉财产为何,包括什么物品,若该范围内未被列入通知的物品相信可以搬走,但通知以内的物品若需要取走,则需要向保安局申请,而被冻结的物品当然不可变卖。
《苹果日报》大楼 图源:港媒
被发出冻结令的苹果印刷厂位于将军澳骏光街3号,自《苹果日报》停刊后,上址亦失去功能。《东方日报》记者昨日直击,厂房大闸紧锁,保安室无人看守,亦无任何车辆出入或停泊。从大门望去,厂房内漆黑一片,寂静冷清,宛如鬼屋。同区的《苹果日报》大楼,面临遭香港科技园收回用地的命运,大楼的大门被人钉上木板,无法进出。以往用“出车”运送报纸的厂房一翼,更是全部铁闸紧锁,内部漆黑一片。
今年6月17日,保安局已引用国安法冻结与《苹果日报》相关的3间公司资产,包括《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涉款1800万元。当局同时去信7间本地银行,通知已冻结与《苹果日报》有关的3间公司资产。
保安局引用的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三列明,保安局局长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某财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可藉书面通知作出指示,任何人不得处理该财产。除非已就有关财产提出限制令、押记令、没收令或充公令的申请,且申请仍在待决中,否则通知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而保安局局长亦可向原讼法庭申请延长通知有效期。若任何人明知而违反相关通知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