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涨19.3%!新规首月,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5万家

大涨19.3%!新规首月,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5万家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施行首月,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5万家,同比增长19.3%。

在全国新设的市场主体中,企业83.5万家、同比增长8.9%,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万家、同比增长0.3%,个体工商户210.3万家、同比增长24.2%;市场主体注销126.2万家,同比增长24.5%,其中企业29.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0.9万家、个体工商户96.2万家。

《条例》首次设立歇业制度,让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主动暂时“休眠”“停机保号”,既可以合法降低运营成本,又能够保留字号、商标等合法权益。3月份,14个省205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享受到制度优惠,可以利用歇业期调整发展战略,重整旗鼓再出发。北京、江苏常州等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对歇业主体范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作了细化,推进税务、社保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放大制度红利,同时强化监管风险防范力度。

此外,《条例》首次规定了冒名登记等虚假登记的查处程序、法律后果及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收到当事人撤销虚假登记申请后,登记机关对调查属实或者公示后无异议的,可以撤销相关登记,处以罚款、吊销经营执照等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再次申请登记,进行3年的行为限制。3月,全国共办理执行法院判决、依职能纠错、虚假登记等各类撤销登记3689件,有效回应了社会公众关切的“被股东”“被法人”问题,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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