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丨就算是520,结婚离婚登记服务也要一视同仁

封面评论丨就算是520,结婚离婚登记服务也要一视同仁

□蒋璟璟

每年的5月20日,是结婚登记高峰期之一。为避免人员拥堵,控制人员过度密集、扎堆,同时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湖南省平江县日前发布公告称,2021年5月20日当天暂停受理离婚登记。此外,贵州凯里市也发布了类似通知。在相关新闻引发全网热议后,平江县、凯里市迅速致歉,纷纷表示“将撤回520不办离婚公告”。(澎湃新闻)

有鉴于往年的种种经验教训,最新多地发布通告,宣布“520当天不办离婚”。这原本是出于工作便利,本着维护秩序、防范于未然的考量,而做出的技术性安排。然而,此类消息被发布到网上,却被不少网友解读出了“价值立场失衡”以及“身份偏见”的意味。迫于压力,平江县、凯里市急急收回成命,也算是知错就改、从善如流了。

就常理而言,离婚又不急在这一天,何必非要赶在520凑热闹?再者说,一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之所以在这天停办离婚,也是为了抽调人手、集中力量来办理更多结婚登记,这颇有“成人之美”的善意。既然如此,为何事态会一发不可收拾,乃至触发汹涌舆情呢?是网友格局太小、太过敏感吗?显然不是!看似“小题大做”,背后实则是自有一套自洽的逻辑的。

婚姻登记机关,原本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劝说市民错峰办理离婚业务,尽量不要在520那天来人挤人。但是,直接宣布“520那天不办离婚”,就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了。首先,此举有歧视之嫌,很容易给人以离婚者“低人一等”“不受待见”的观感;再者说,这一做法,也涉及到了对特定公民权利的剥夺。要知道,所谓的婚姻自由权,并不是只是一个抽象的权利,更是需要相关公共职能部门以具体的服务去支持和保障兑现的权利。动辄“不办离婚”,于法无据!

520只办结婚不办离婚,貌似是“便宜行事”,本质上却已越权,构成了对一种象征性公平、平等的伤害。需要厘清的是,婚姻登记机关永远应当是价值中立的,其只该对于婚姻双方的意愿履行程序性的法律确认,而不该掺杂过多的主观情感与立场倾向在其中。“520不办离婚”,婚姻登记部门,明显已经角色背离。

离婚变难了,关于“离婚”话题的公共情绪、公共讨论,也变得更微妙。越是如此,婚姻登记部门越是要谨言慎行,越是要守住自身超脱、中立的定位。结婚登记是为市民服务,离婚登记同样是为市民服务。这两者“服务”是对等的,没有高下优劣之分,也不该有主次轻重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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