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同腐:“一把手”哥哥热衷收钱办事,弟弟充当“权力掮客”,双双获刑

当上“一把手”后,利用职权为他人调动工作成了他来钱的“门路”;钱越收越多后,他还想以钱生钱再赚一笔,除了违规民间借贷,还打起了经商的算盘。在他话语权越来越大后,他的亲弟弟也产生了依靠哥哥扩大“财路”的念头,开始充当起他的“权力掮客”……

8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文披露了四川内江资中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组书记郑忠辉的贪腐之路。此前,四川省纪委监委还披露了郑忠辉的弟弟、资中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郑强的贪腐细节。

兄弟同腐:“一把手”哥哥热衷收钱办事,弟弟充当“权力掮客”,双双获刑

↑郑家兄弟俩同月被判刑

经查,2016年至2021年,郑忠辉收受现金共计1129万元,其中单独收受现金共计262万元;与郑强共同收受现金共计867万元,个人分得509万元。2022年8月,郑忠辉、郑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

热衷“收钱调岗”

6年为17人调岗“打招呼”收受188万元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8月18日文章《亲清不分 自饮人生苦酒》介绍,郑忠辉1964年10月出生在资中县的一个农村家庭,1980年考上内江农校。1983年毕业后,他在8月被分配到资中县团委工作。那时的郑忠辉,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很快就得到了组织认可。两年后,他被调任到资中县原龙江区孟塘乡工作,任副乡长,23岁便成了全县最年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公开简历显示,郑忠辉随后历任原龙江区天竺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共青团资中县委员会副书记,资中县精神文明建设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资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资中县重龙镇镇长,重龙镇党委书记,资中县委办副主任,资中县人事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兄弟同腐:“一把手”哥哥热衷收钱办事,弟弟充当“权力掮客”,双双获刑

↑郑忠辉被查后

2016年,郑忠辉转任资中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成为“一把手”后,他身边的朋友、商人老板也越来越多,在这些老板朋友的阿谀奉承下,他的心态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自己起步比较早,进步还是比较快,所以自己就感觉到有点飘飘然,对自己的思想要求就逐步放松了。”从这个时候开始,郑忠辉有点讲究排场、面子。

贪图享乐,让郑忠辉不再满足于单纯地吃吃喝喝。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时任资中县银山镇中心学校校长的吴某某为了得到职务上的晋升,以拜年名义送给郑忠辉现金2万元。收了钱后,郑忠辉对吴某某的工作调动给予特别关照,帮助吴某某顺利调到了心仪的岗位。

此后,利用个人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提供帮助,成了郑忠辉的来钱“门路”。为得到他的关照,甚至有个别校长,仅仅在一年之内,就分3次送给他现金共计22万元,最终达成了升迁的“心愿”。

兄弟同腐:“一把手”哥哥热衷收钱办事,弟弟充当“权力掮客”,双双获刑

↑郑忠辉

随着私欲逐渐膨胀,郑忠辉在工作中也逐渐变得霸道蛮横。在当地,学校校长想要升迁就必须向郑忠辉有所“表示”,成了公开的“秘密”。调查查明,2016年至2021年,郑忠辉在担任资中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为系统内17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岗位调整上说情打招呼,收受财物共计188万元。

胞弟充当“权力掮客”

帮助商人中标、承接工程,兄弟同收“感谢费”

随着郑忠辉在资中县教育系统内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他的亲弟弟,资中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郑强也产生了依靠大哥扩大“财路”的念头,开始充当起郑忠辉的“权力掮客”。

郑强是家中老幺,比大哥郑忠辉小11岁。公开简历显示,郑强1995年8月参加工作,最初在资中县鱼溪镇财政所。两年后,他被调至县城的重龙镇财政所工作,后历任重龙镇财政所副所长、所长,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资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中县分中心副主任、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19年7月,他开始担任资中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川省纪委监委4月份曾发文披露,郑强参加工作两年,就在大哥“关照”和协调下,从交通不便的鱼溪镇调回城区重龙镇工作,彼时的郑忠辉先后担任重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充当“权力掮客”,最开始,郑强给哥哥郑忠辉介绍了一名从事教学仪器生产的老板饶某。在兄弟二人“一里一外”的配合之下,郑忠辉帮助饶某顺利中标了资中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和义务教育学校迎国检教育装备采购项目,两个项目中标价高达5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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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强被查后

两周后,饶某特意从成都驱车到资中,将两个装满“感谢费”的水果箱送到郑强手中。郑强欣然接受,并将其中一箱送到了郑忠辉家里。当看到送来的水果箱,郑忠辉直截了当地问道,“这个钱你有没有?”在得到弟弟郑强肯定的答复后,郑忠辉才满意地收下。

2017年至2018年期间,郑忠辉与郑强共同收受了饶某送来的“感谢费”现金共计650万元,其中郑忠辉从中分得360万元。“哥有肉吃,弟有汤喝”的分配方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鱼水关系,支撑兄弟二人在贪腐行动中配合默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9年开始,与郑强相识甚早的建筑承包商陈某便多次请求他介绍工程项目。后来,当陈某提出愿意与其分享高额利润时,郑强欣然应允,将这一情况告知了郑忠辉。2019年至2020年期间,郑强多次向郑忠辉提议帮助商人陈某,承建资中县多处学校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兄弟二人早有默契,郑忠辉每次对于弟弟的提议,均表示同意。

在答应弟弟的请托及商人陈某开出的条件后,郑忠辉明里暗里给下属传递他和陈某关系很好的信息,并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顺利帮助陈某承接到资中县教育系统的多个工程项目。事成之后,兄弟二人共同收受陈某所送现金共计217万元,其中郑忠辉分得149万元,郑强分得68万元。

兄弟俩双双入狱

哥哥被判12年,弟弟被判7年

就这样,郑忠辉的钱越收越多。而此时他又开始盘算起如何既能悄无声息地把钱收下,又能以钱生钱再赚一笔?郑忠辉想到了民间借贷。

赖某是资中县的一名房地产商,在生活中与郑忠辉来往频繁。郑忠辉向赖某出借100万元,约定付息方式为两年翻一番。通过此种方式,郑忠辉短短两年就获利100万元。

除了违规在民间发放贷款,郑忠辉还打起了经商的小算盘。郑忠辉与弟弟郑强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资中县城的一处商业用房用于开设宾馆,其中郑忠辉占股12.5%。在宾馆经营过程中先后2次分红,郑忠辉获利10多万元。

经查,2016年至2021年,郑忠辉收受现金共计1129万元,其中单独收受现金共计262万元;与郑强共同收受现金共计867万元,个人分得509万元。2021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郑忠辉被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个月后,他的弟弟郑强被查。

如今,兄弟二人双双锒铛入狱。2022年3月,郑忠辉和郑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郑忠辉、郑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并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60万元。

“在这个犯罪的过程中,不仅自己以身试法,还把自己的亲兄弟也拖下了水……面对他帮朋友办事,有时他为难,我不仅纵容,而且还出面帮忙、协调、支持、帮助。现在是一起犯罪,一起‘共享’犯罪苦果。”郑忠辉忏悔道,自己以后也要认真地反思,认罪、悔罪,争取改造好,好好做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整理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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