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驻欧盟使团】;
问:4月16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发表声明称,10名“民主运动”人士当日在香港因参与和平抗议活动获罪,这表明香港民主空间不断缩小、基本自由受到侵蚀,认为香港事态发展令外界质疑中方履行国际承诺的意愿,称有关做法破坏了信任,也影响了中欧关系。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国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相关案件被告人因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被依法定罪,香港法院已公布判决理由和量刑标准。如对判决有异议,当事人可依法上诉,其合法权利依法得到保障。
欧方完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严格依照《基本法》处理香港事务的基本事实,公然插手干预中国香港的司法活动,是以自身价值观为标准对法治的严重践踏,我们对此坚决反对。今日之中国,早已不是西方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我们严正要求欧盟恪守不干涉内政这一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以维护中欧关系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