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珍姐说丨家务补偿一年一万,亏不亏?

全职太太离婚,能获得家务补偿了!你没听错,家务做得多,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最近,一对夫妻离婚,全职太太获“家务补偿”5万元的事儿登上热搜。这5万块钱的事儿掀起了全网做数学题的热潮。有网友说,雇一名月薪4000元的保姆一年就得5万,做全职太太5年才5万,月工资才800元。

是不是感觉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其实这起案件中夫妻双方是平分了共有财产,这5万块钱是额外的经济补偿。

这起案例的判决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位专门打离婚官司的美女律师告诉我,此前的《婚姻法》中也有对经济补偿的条款,但是适用的时候呢比较苛刻,只有经济困难才能获得补偿,怎么才算经济困难呢?法院一是看你是否吃低保,二是看你有没有房子住,就算判的话也就是几万块钱。

民法典的新规定可以说是很大的进步,最起码告诉全职太太,就算不是经济困难,你对家庭的付出在法律上是可以要补偿的,也算是一种精神鼓励。

         “只要钱到位,全职太太就闭嘴”,这句话虽是玩笑,却也反应了一部分人婚姻的现状。

一位专门打离婚官司的美女律师还告诉我,全职太太是一个看似物质上稳定,但风险极高的工种。从她代理的案例来看啊,全职太太的风险包括,被出轨被离婚,和社会脱节失去工作和认知能力,把自己和一个男人绑定,得到的是暂时的岁月静好,失去的却是自由和骄傲。

有多少男人在离婚的时候转移了财产,还和全职太太来争孩子抚养权,人家既有经济能力又有社会资源,雇最好的律师打最伤感的官司,一句话你就怼得无言以对:她没有经济能力。

划重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对于没有稳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一方是非常不利的。那怎么办?赌你老公的人品喽,看你有没有这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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