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
7月26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办理医保服务事项频次高、报销手续杂、报销材料比较多等问题。
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据统计,2020年底,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0年全国的医保基金收入达到2.48万亿元,支出2.1万亿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
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2020年5月,针对群众医保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国家医保局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国清单》)。《全国清单》明确要求,涉及群众的经办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均不超过4种,并逐一列明,取消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9个服务事项可以一证办理,4个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材料最多的从10项减少到3项,办理所需材料数量总体压缩超过40%。
办理时限较之前各地实际办理时限均有大幅缩减,整体压缩比例超过50%。即时办结的12项,占比达46%;5-20个工作日办结事项为9项,占比为35%;3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为5项,占比为19%。
李滔表示,《意见》进一步对清单制度作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全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在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清单制度在各级医保部门落地实施,基本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办理,并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推动医保服务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切实解决医保报销等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力求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
“一窗”“一站”“一单式”
根据《意见》要求,国家医保局优化了相关服务举措。李滔介绍说,在医保部门内部推行“一窗式”办理,把医保内部相关的险种和业务,包括基本医疗、大病、救助、生育保险等相关业务,在医保经办窗口推行全部能够一窗受理,通过推行“综合柜员制”,也就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和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在医保经办的一个窗口,所有业务一起受理,然后在后台进行分办,最后的办理结果由统一的综合窗口向老百姓反馈。这样让医保服务多运转,老百姓少跑路。
由于医保政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涉及的部门比较多,为了方便群众医保报销,国家医保局推行“一站式”服务。李滔解释说,医保涉及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与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相关,在缴费环节和可能银行还有关系,“为了让老百姓少跑路,我们鼓励当地基层政务服务综合大厅一并设立‘一站式’联办窗口,实现参保、登记、缴费相关服务‘一站式’联办,让企业和群众尽量在一个办事地点、一次性办完。”
此外,《意见》还提出费用“一单式”结算。李滔表示,有的老百姓除了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享受医疗救助以外,可能还购买了商业健康险。原来由于信息系统没有打通,除了基本医保和大病、救助结算,老百姓需要拿着相关材料到商业保险机构去结算。《意见》鼓励医保经办机构将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和商业健康险在一张报销单上能够一次性结算,最大限度地方便老百姓。
年底前将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
《意见》明确表示,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求,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进跨统筹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
目前, 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有315个统筹地区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了全国70%的统筹地区。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区域内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全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已有2.37万家,覆盖了全国近50%的县区;联网药店达到了4.26万家。今年1-6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约33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8.48亿元,基金支付4.65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结算规模。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蒋成嘉在吹风会上介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将分两步走。第一步,2021年底前,将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同时,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第二步,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