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郑振坤 张立康)因无法证明所售儿童化妆品的合法来源,海沧新阳一家连锁超市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为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母婴用品店、药店、超市等的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在海沧新阳,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经营儿童化妆品的连锁超市进行检查时,抽查了该超市货架上在售一款“青蛙王子”牌婴儿热痱粉,结果发现,商家不仅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无法提供该产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未留存该化妆品的备案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也无法说明产品的合法来源。
执法人员当场向该超市经营者开具了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但在限期内,该商家仍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商家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表示。海沧新阳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超市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下架封存该产品,并对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在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化妆品的网店也开展了专项检查,引导经营者在网页发布警示语,提醒顾客理性消费。截至目前,已对6家存在儿童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商家做出责令整改通知,对3家企业立案查处。同时,翔安区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了儿童化妆品面霜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激素、抗感染类药物、重金属等指标,均合格。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