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场过磅员和三名货车司机勾结,开具“阴阳磅单” 四人均被行拘
四川江油某矿场的过磅员窦某某,因与三名货车司机是熟人,在司机的要求下,便在车辆驶出矿场时,为三名司机分别开具了两张不同载货重量的出货单,一张为标载发货单,一张为实际载重发货单。近日,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依法将三名司机查获,并查处了这起“阴阳磅单”案。经调查核实后,交警部门依法对窦某某和三名司机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现场调查
12月8日,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部署警力在G108线绵梓路执法服务站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当天11时30分左右,车牌号为川ADC***、川ACE***、川AC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缓缓驶来,民警按照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违法必处的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
民警在对三辆车装载进行核检时,驾驶员神色紧张,均表示车辆按照规定装载,并向执勤民警出示了一张载重49.59吨的发货单,以证明与车辆核载质量相符。但现场民警却发现该车货物装载的高度和轮胎所受车辆重力的形变较为明显,与驾驶员拿出的出货单载货量形成极大反差,通过多年的检查经验,民警发现其中有“猫腻”,在进一步的沟通中,3名驾驶员的表情变得极不自然,民警心中确信这些车实载有问题。
为核实车辆的真实装载量,民警将车辆引至附近磅站进行过磅称重,实际重量竟达约60吨,与驾驶员出具的出货单上的载货重量相差甚远。经民警进一步询问,3名驾驶员们均表示有真实的出货单,与磅站的称重数相差无几。随后民警从车上搜查出记录真实载重的发货单,经仔细确认后,并依据相关条例对三车的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在处罚的同时,民警对“阴阳磅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根据驾驶员陈述,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均从江油某矿场装载砂石运送至游仙,矿场过磅员分别给他们开具了2张出货单,一张为标载的“假”货单,一张为实际载重的“真”货单。
为有效打击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成立专案组,民警前往发货地所在地江油某矿场,对该案涉及的货车车主、矿场负责人和过磅员开展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专案组民警查看调取了电脑中后台记录数据,并对过磅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全面了解12月8日在矿场内出货的川ADC***、川ACE***、川ACE***开具出货单的情况,查看了开具出货单的操作细节,过磅员窦某某承认自己的确是在当天上午对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每车开具了两张不同载货重量的出货单,一张为标载发货单,一张为实际载重发货单。
12月9日,民警在对过磅员窦某某进一步调查得知,因窦某某和当事三位驾驶员关系不错,在三位驾驶员的要求下,便分别为其开具了两张不一样的货单,其中一张是为应付路面交警检查,而另一张则为交货时提供给收货单位。
当事人过磅员窦某某、驾驶员胡某某、陈某、张某四人因伪造、使用虚假发货单,在明知车辆实际装载货物存在超载的情况下,隐瞒事实,逃避交警检查,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12月17日上午,绵阳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窦某某、胡某某、陈某、张某分别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人被行政拘留
绵阳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货车超限超载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而且一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安宁稳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超限超载上路,伪造证据想瞒天过海更是错上加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梁力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