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网站8月30日发布消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整改目标。一是督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清单》共列出27项整改问题、204条整改措施,2021年底前整改措施完成率不低于60%;督察进驻期间群众举报件330件,目前已办结179件、阶段办结151件,属于集团承办的问题,2022年底前全部办结。二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底,全面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第六任期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计划,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口径持续降低,矿山复垦应复尽复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新建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2021年末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进入大修期的电解槽全部实施节能改造后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存量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2021年末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存量电解铝企业原铝液交流电耗“十四五”末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三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扎实建立。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大绿色工艺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规划、投资、科研、生产、发展的全流程、全周期、全产业链,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2月1日,督察组向中铝集团反馈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中铝集团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中铝集团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反复研究、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中铝集团成立了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的中铝集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并注重系统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研究制定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整改方案》已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