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协同推动“10年禁渔”落地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实行10年禁捕,上下流、全流域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长江母亲河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与空间。4月1日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关于长江禁捕的决定从当天起同步实施。

联动监督,三省一市这些区域严格禁捕

记者注意到,三省一市同步出台的关于长江禁捕的决定,均从禁捕区域和期限、政府及部门责任、联动机制、违法行为处置、司法保障和案件移送、执法设施和执法能力、社会参与、退捕渔民安置、长三角合作等相关方面逐一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决策协同、文本协调、执法协力、监督协作”的特点。

就联合执法方面,三省一市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建立健全三省一市协同的闭环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设覆盖三省一市的船舶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和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共同打击破坏禁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禁捕区域,三省一市均将国家与省、直辖市确定的长江流域及重点水域明确为禁捕范围。江苏的禁捕范围明确为长江干流江苏段,长江河口规定区域,国家和省级水生生物保护区,滁河、水阳江、秦淮河和石臼湖等水域。

立足实际,江苏明确交界区域共管机制

在协同立法的同时,各省市的决定又分别结合了自身实际,体现了地域特色,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纵观全国,江苏是唯一一个有大江、大海、大湖的省份,江岸线长,水域面积大,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对江苏来说任务重、压力大,退捕水域类型多,有长江干流、有保护区,还有重点河湖,而且退捕渔船多、退捕渔民多,补偿安置的参照标准高。目前江苏退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但禁的任务依然艰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针对江苏禁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江苏版的决定中,特别提出了建立与相邻设区的市、县(市、区)交界区域共管机制,以更好地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再如,决定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管理人员,开展禁捕区域日常巡查,协助做好禁捕相关管理工作。在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禁捕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建立举报奖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协同立法,长三角共护长江母亲河

“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并于4月1日同步实施,这是四地人大为了实施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开展的立法项目,体现了决策协同、文本协调、执法协力、监督协作的特点。”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四省市决定的条款都不长,但非常精炼、管用。从决定动议到出台只用了2-3个月,体现了“小快灵”的立法特点。

事实上,在此之前,长三角人大协同立法已经开展了丰富实践。2018年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曾就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分别作出决定,为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作出重大决定首开先河。2020年9月,为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又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了法律性问题决定。

作者:石小磊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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