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已入刑
依法配合民警调查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民警上门来调查
不配合调查还袭警?
如此嚣张
错上加错
蜀黍怎能轻易放过!
案件回顾
2021年9月1日下午,房山分局长阳派出所辖区内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使车辆受损警情。
接报后,长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向周边居民了解,五楼住户有重大嫌疑,民警敲响房门准备核实情况时,嫌疑人顾某涛打开房门持菜刀冲出,欲挥砍民警,民警立即将其控制,顾某涛在反抗过程中造成民警手部被划伤。
案件发生后,房山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警务督察大队牵动相关部门到场处置,全程跟进督办案件。
日前,顾某涛因涉嫌袭警罪、高空抛物罪被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警方郑重提示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遭受暴力袭击伤亡的人数居高不下,警察已成为和平时期风险最高的职业之一,袭警事件的直接受害者虽然是警察,但是其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只有维护好民警的执法权威,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对于辱骂、殴打等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自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和“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